主要職責
2、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協調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教育工作,組織對全市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發展高中階段教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3、 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理順教育內部和外部的關係,建立適應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教育體制和運行機制。
4、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育事業經費的預算、使用計畫和撥付;按國務院、省、市檔案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育費附加、基建附加費、專控商品附加費、城市維護建設稅劃撥等有關規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學校收費以及經費的使用管理,進行監督和檢查。
5、 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學校、師生和校舍安全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工作、美育工作、衛生工作、法制教育、國防教育、青少年科普及保險工作。
6、 歸口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制訂社會力量辦學的規章;對全市社會力量辦學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評估。
7、 指導學校內部管理機制改革,統籌規劃並指導全市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和考核表彰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中、國小教職工和機關工作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8、 管理全市現代遠程教育和教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全市的語言文字工作及國語推廣工作。
9、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1 、辦公室
負責教育局黨務、政務、事務和教育工會以及全市中國小勤工儉學工作。負責內外聯繫、綜合協調、通訊報導和局機關文秘、內保、後勤管理以及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協助領導抓好機關自身建設。
2 、人事股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檔案管理、勞動工資、資格認定、職稱評聘、人員調配、幹部管理、繼續教育、老幹部(老年體協、老年科協等)工作。抓好全市中國小(幼稚園)領導班子和廣大教職員工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不斷最佳化教師隊伍。負責落實上級有關知識分子政策。協調指導大中專畢業生自主擇業工作。
3 、計財審計股
負責制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負責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教育經費和機關財務管理。負責編制教育經費預算、統計年報和本系統的財務審計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核定收費標準,搞好教育經費的籌措、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國小(幼稚園)校舍保險、校(園)方責任保險以及教師醫保工作。抓好全市中國小(幼稚園)的校園建設、危房改造和校舍安全工作。核審教育事業經費的使用情況,監督管理中國小(幼稚園)及教育市屬單位國有資產,做好“一把手”的離任審計工作。
4 、普教股
負責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普通教育、幼托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各類教育的發展規劃。負責教育布局調整,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和團隊及青少年科普工作。負責中國小教材的征訂、使用和管理,指導全市中小學生保險和照相工作。負責全市高中學校的學生畢業會考工作。負責城區(礦區)國中、國小的生源劃分及招生協調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成人教育。
5 、職教社管股
負責統籌管理全市職業教育、民辦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中、中專招生考試以及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抓好中招政策的貫徹實施和中考考風考紀工作。協調管理局辦、校辦企業。
6 、高招辦
負責全市的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成人高考、自學考試等工作。抓好招生考試的方針政策的宣傳和考風考紀工作。負責下達各高中高考目標任務和總結獎勵工作。
7 、督導辦
負責對全市中國小(幼稚園)的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評估。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教學安全、交通安全、飲食安全、衛生安全等教育和管理工作。抓好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和教育目標的實現。協助市人民政府對各鄉鎮(街道)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負責全市“兩基”工作以及協調、安排迎接“國檢”、政府教育督導評估準備工作。
8 、教研室
負責全市中國小教育教學研究、業務指導和教育學會以及地方鄉土教材的征訂等工作。抓好教育信息的溝通和教學經驗的總結推廣。負責組織指導各學科中心教研組開展學術研究活動,開展教改實驗,組織師生開展學科競賽。負責全市統一考試的命題和制卷工作。
9 、電教裝備站
負責全市中國小(幼稚園)現代信息技術教育的裝備、使用、推廣和電化教學研究工作。抓好教學儀器在教學中的套用。負責全市小學生的學具征訂、使用和本市計算機等級考試報名工作。
10 、監察室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行政監察工作。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在遵守執行法律、法規和黨委、政府及政府管理部門的決定、命令,執行本系統規章及項業規定等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指導學校加強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建設。調查處理全市教育系統違反行政紀律的人和事。
11 、計生辦
負責宣傳並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人口與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指導、監督全市教職員工執行計畫生育,對違反計畫生育的教職工進行查處。負責定期組織市直學校育齡婦女進行環孕檢。
12 、信訪辦
負責受理本部門涉及教育方面的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承辦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協調處理部門之間涉及教育工作方面的信訪問題以及應由市教育局直接受理的信訪事項,並督促、協調、檢查信訪事項的工作落實情況。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和集體上訪,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勸阻、疏導本系統越級上訪人員。及時綜合分析信訪工作中帶有傾向性、苗頭性、政策性的問題,對重大信訪事項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建議和處理意見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