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谷文耀,男,漢族,1953年3月生,浙江上虞人,1972年4月參加工作,1974年3月加入共產黨,本科學歷(華南師範大學政治系函授本科班),副教授。1996年9月至2001年6月任中共廣州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2002年12月至2009年3月任廣州市白雲區委書記。曾任廣州市人大教科文衛工委主任。2013年6月,谷文耀被紀檢部門帶走調查。
任職業績
2006年10月,谷文耀任職白雲區區委書記,甫一上任便提出,要從“城中村”入手,提升出租屋規範管理水平、改善城中村治安狀況,繼續推進11條街道的綜合整治和“城中村”的改造。“城中村改造應該納入整個白雲區城市化建設中來。”此外,他還提出,從2006年底開始,白雲區將加強轉制公司的管理,嚴格控制、清理“兩違”、“六亂”。
獻言獻策
作為市人大教科文衛工委主任,谷文耀也是一個敢言的人大代表。2009年,關於“麻雀”學校升級苦於無地可征的問題,谷文耀曾以人大代表身份,建議放寬教育用地土地政策,比如容許空置教育用地置換、資源調整等方式盤活教育用地。2011年,市人大就養犬管理進行實地檢查時,谷文耀曾尖銳地質疑天河區狗只統計的準確性,認為“少了至少70%以上”,並警告說,只有真正做好統計,才能更好地執行養犬條例中的各項規定。
腐敗落馬
2013年6月27日,谷文耀因涉嫌受賄於被廣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1日被廣州市公安局逮捕。
2014年7月,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原廣州市白雲區區委書記、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主任谷文耀提起公訴。 2014年8月19日在深圳受審。其遭原白雲區黨組成員劉健生檢舉,劉也被查。谷文耀對兩筆共130萬的指控有異議,但已全額退贓。庭上谷表示深刻悔罪,稱“咎由自取”。
2003年至2011年期間,谷文耀利用擔任白雲區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區委原常委、常務副區長鍾向東在職務升遷、工作安排和崗位調整方面提供幫助,先後多次收受鍾向東賄送現金人民幣95萬元。2014年,谷文耀、鍾向東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均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