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家庭富裕,其父曾任清朝末年的九品官。謝從小過繼給姑母做女兒。1907年入私塾,1909年入本縣恩口國小,1913年入湘鄉縣女子學校讀書,1916年國小畢業後因姑母病逝,仍然回到父母親身邊,繼續讀私塾兩年。1922年與漣源縣本鄉中學畢業生黃自強結婚。
1923年謝在家鄉積極參加大革命活動。同年9月由易迪先、李伯階介紹加入國民黨,分配做民眾和黨務工作。1927年被選為國民黨湘鄉縣第十七區黨部第二十三分部常務委員。大革命失敗以後,謝在湘鄉縣城與共產黨員柳兵一、黃繼惇等四人秘密聯繫,重新參加國民黨左派的活動。1930年考入湘鄉縣女子師範學校讀書。1932年師範學校畢業後回到漣源縣增加鄉擔任國小教師。1934年到婁底從事婦女生活團工作並創辦婦女夜校。1935年到廣西,任興安縣立一中訓育員兼圖書管理員。
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從廣西回湖南,任國民黨湘鄉縣黨部錄事、助理幹事,兼任湘鄉縣婦女會常務理事、抗日戰士慰勞團團長以及中共領導的進步組織——戰時工作團主任。1942年底回到漣源,任縣立第三女子中學校長、湘鄉縣參議員。1945年8月抗日戰爭勝利後調長沙,任湖南省婦女會理事、常務理事。1948年春由湖南省婦女界推選為“國民大會”代表,出席在南京召開的國民代表大會。同年5月任湖南省婦女會代理理事長。1949年初以湖南省婦女會代理理事長的公開身份,掩護中共地下黨員陳素開展工作,並幫助中共長沙地下黨組織秘密保管檔案資料。1949年8月5日謝參加省會各界人士代表簽名,通電擁護程潛、陳明仁和平起義。
1950年謝在長沙與鞋業工人合辦實踐鞋工互助社。1951年冬因歷史問題被漣源縣法院判刑10年,1958年5月提前釋放回漣源。1980年5月漣源縣人民法院撤銷對謝瑞琪原判決,按起義人員對待。1981年4月謝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
謝瑞琪1991年2月因病在長沙去世,享年9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