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羊刃

《論羊刃》是明代文學家萬民英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論羊刃

《三車》云:“羊言剛也,刃者取宰割之義。”祿過則刃生;功成當退不退則過,越其分如羊之在刃,言有傷也。故羊刃常居祿前一辰。希尹曰:“陰陽萬物之理,皆惡權盛。”當其極,處火則焦,滅水則涌,竭金則折,缺土則崩,裂木則摧折,故既成而未極,則為福,已極則將反而為凶。極盛之地,十乾中正處是也。卯者,甲之正位,為陽木之極;辰者,乙之正位,為陰木之極;午者,丙之正位,為陽火之極;未者,丁之正位,為陰火之極;酉者,庚之正位,為陽金之極;戌者,辛之正位,為陰金之極;子者,壬之正位,為陽水之極;醜者,癸之正位,為陰水之極。當其極處,其氣剛烈暴戾不和,所以祿前一辰為辛刃,對沖為飛刃。既盛而未極,則溫柔和暢,故刃後一辰為祿也。壺中子云:“凡人有祿,必賜刃以衛之,此其義也。”《一行命書》云:“羊刃重重又見祿,富貴饒金玉。”《洞玄經》云:“官、印相助福相資。”是羊刃帶祿,更有官、印相資,尤作吉論。如專羊刃,主眼露性急,凶暴害物,親近惡黨,生旺稍可,死絕尤甚。在五行敗者逢之,多患瘰癘或瘴癘、金刃之災,不論貴賤,多冗雜勞迫,少得安逸。《太乙經》云:“六甲生人逢乙卯、丁卯,為真羊刃。若重犯,主殘疾,官祿失退則散在晚年。余卯為偏刃,則輕。”

《廣信集》有刃頭財,如甲人見己卯之類,謂之銷煞。主財帛歇滅,常人以屠沽刀鋸等事為業,或因被盜而致命者。

有刃頭鬼,如甲人見辛卯之類,謂之持刃煞,主人不令終,雖入貴格,亦不可測。甲乙人見之,尤緊。多腦疽發背而終。

《金書命訣》有羊刃相蝕,如甲寅虎、兔、甲戊狗兔之類,見所蝕年月稍可,日時至危。若見兩重,更值空亡,設非相蝕,亦犯流配至老,主不善終。

又連珠刃,如庚戌、辛酉、戊午、己未、丙午、丁未、甲辰、乙卯、壬子、癸丑,皆凶象也。金緊木慢,女命犯之,定克夫害子,不貞潔。《理愚歌》云:“倒懸羊刃又同行,形骸不免填溝壑。”又云:“飛刃倒戈終見乖,小人得此便為災;空亡截路同相見,此身安得出塵埃。”又云:“羊刃更兼倒戈,必作無頭之鬼。”是羊刃帶諸惡煞尤凶。

凡人行運,最怕羊刃,主作事稽遲,無士農之商皆厭之。經云:運行羊刃,財物耗散。此之謂也。

《玉霄寶覽》有攬轡澄清格,謂貴人乘馬而前視羊刃,猶馬頭帶劍之義。假令庚午人得乙酉或己酉日時帶甲申為入格。午馬在申,庚祿在申,乙巳貴在申,庚羊刃在酉,卻乙巳貴人取甲申為驛馬而前視羊刃,故曰攬轡澄清。此格多為清嚴之官。若更有吉類,多為酷吏,能制奸宄。子平以甲丙戊庚壬五陽乾有刃,乙丁巳辛癸五陰乾無刃,惟見傷官;與羊刃同禍,是指陰陽之陽,非牛羊之羊。其義見後論陽刃格中。

作者簡介

萬民英(1521~1603年),字汝豪,號育吾,其先祖為江夏人。明永樂年間,祖父萬義由御史貶為戍大寧都司衛,居易州城內,明嘉靖二十八年中舉,二十九年中進士,先後任河南道監察御史、福建兵備參議等職。編著有《易經會解》《三命通會》《星學大成》《蘭台妙選》《蔭符經》《相字心經》刊行於世。另有《道德經解》《宗教易簡錄》《言志漫稿》《菊花譜》等著作收藏於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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