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在鐵路運輸生產過程中,除列車在車站的到達、出發、通過以及在區間內運行外,凡機車車輛進行一切有目的移動統稱為調車。為解體、編組列車,摘掛、轉場、整場、調移、取送車輛以及機車的對位、轉線、出入段等目的而使機車車輛在站線或其他線路上移動的作業。它是鐵路行車工作的基本內容之一。
計畫
基本定義
調車作業計畫:是規定車列如何解體、編組、取送、甩掛等作業的具體行動計畫,調車工作應根據調車作業計畫進行。
一、編制調車作業計畫的要求和依據
(一)編制調車作業計畫的要求
1.符合列車編組計畫、列車運行圖和《技規》的規定,保證調車作業和人身安全。
2.合理運用技術設備和先進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地實現解體照顧編組,解體照顧送車,使解、編、取、送作業密切配合。力爭做到調車鉤數少、調動輛數少、占用股道少、行程短、作業方便、調車效率高。
3.做到及時、準確、完整。即及時編制、下達計畫;保證計畫無漏洞、無差錯,儘量不變或少變計畫;要求調車作業通知單字跡清楚,項目齊全。
(二)編制調車作業計畫的依據
1.階段計畫規定的各項調車作業的順序和起止時分。
2.到達列車確報,包括車種、車號、品名、載重、到站、收貨人和特殊標記等。
3.調車場、貨場線路固定用途、容車數和停留情況。
4.調車區現在車及其分布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