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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同志作《詩法舉隅》,既成,問序於永。東海所舉的詩法,既詳且盡,其實已經不是一隅了,即使我想寫一篇序,也實在感到無可補充,因而也就無序可寫。
雖然,有可言者。
古人說;“詩言志。”又說:“詩者志之所之也。”又說“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親,遠之事君,名識於鳥獸草木之名。”托興觀群怨之感,尊之則上同於君親,賤之則同於鳥獸草木,實在有些不倫不類。詩人之志,似乎不應如此。
雖然,有說。
段玉裁注《說文》云:“《周禮》保章氏注云:‘志,古文識。’蓋古文有志無識,小篆方有識字。……今人分志向一字,識記一字,知識一字,古只有一字一音。”推是以論,詩言志者詩言識也,詩者志之所之也識之所之也。事君事親則有識,鳥獸草木則有識,其尊卑誠有別,其記載則宜無異。荷馬之歌;臘瑪延那瑪哈帕臘達之篇;乃至拉薩爾王子之傳傳;與“厥初生民,時維姜嫄,生民如何,克湮克祀,以弗無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載震戴夙,載生載育,時維后稷”;固無二義。詩之言志,其義固在於此。
言志是第一義,其次是言情。陸機說“詩緣情而綺靡”;是一個最詳盡的解釋,也是詩的進一步的解釋。詩至於言情則宜無可加。尾生抱柱而死,叔先雄自沉而死,乃至《楚辭》作者之投湘而死,廬江小吏之自掛東南枝而死,其情之沉摯痛切,宜可以與天地並而不朽。情之所至即詩之所至,詩而至此,不可與言法,亦不宜於言法。平上去入,陰陽翕合,作者無此一念,即舉者亦無可舉。東海深於詩者,以為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