詒鄭子產書

昔先王議事以制,不為刑辟,懼民之有爭心也。 並有爭心,以徵於書,而徼幸以成之,弗可為矣。 將棄禮而徵於書,錐刀之末,將盡爭之。

始吾有虞於子,今則已矣。昔先王議事以制,不為刑辟,懼民之有爭心也。猶不可禁御,是故閒之以義,糾之以政,行之以禮,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為祿位,以勸其從;嚴斷刑罰,以威其淫。懼其未也,故誨之以忠,聳之以行,教之以務,使之以和,臨之以敬,蒞之以強,斷之以剛;猶求聖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長、慈惠之師,民於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禍亂。民知有辟,則不忌於上。並有爭心,以徵於書,而徼幸以成之,弗可為矣。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三辟之興,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鄭國,作封洫,立謗政,制參辟,鑄刑書,將以靖民,不亦難乎?《詩》曰:「儀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儀刑文王,萬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徵於書,錐刀之末,將盡爭之。亂獄滋豐,賄賂並行。終子之世,鄭其敗乎??聞之:「國將亡,必多制。」其此之謂乎!(《左傳》昭六年,鄭人鑄《刑書》,叔向使詒子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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