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作者:胡成建 ,徐院珍 ,陳雪
俠出版社: 清華大學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2年1月1日
叢書名: 高等學校法學系列教材
平裝: 248頁
ISBN: 7512107978, 9787512107977
內容簡介
《訴訟法實務教程》包括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三大訴訟法內容,依據法律訴訟的流程設計教學,以律師的業務視角安排內容。打破以知識傳授為主要特徵的傳統學科課程模式,轉變為以工作任務為中心、以訴訟流程為主線組織內容。內容突出對學生運用訴訟法律知識解決訴訟中實際問題的各項職業能力的訓練,理論知識的選取緊緊圍繞工作任務完成的需要來進行,實踐內容的安排以有效契合法律職業工作內容為指引。
《訴訟法實務教程》適用於本專科法律專業的教學,也可作為律師辦案工作的參考,同時亦可作為對法律感興趣的讀者學習用書。
目錄
項目一 民事訴訟法律實務
學習情景1 民事訴訟法律基礎
學習情景2 民事訴訟律師法律諮詢業務
學習情景3 民事訴訟案件審前程式業務
學習情景4 民事訴訟案件第一審普通程式律師代理業務
學習情景5 民事訴訟案件第二審代理業務
項目二 行政訴訟法律實務
學習情景1 行政訴訟法律基礎
學習情景2 行政訴訟律師法律諮詢業務
學習情景3 行政訴訟案件審前程式業務
學習情景4 行政訴訟案件起訴與受理階段律師業務
學習情景5 行政訴訟案件第一審代理業務
學習情景6 行政訴訟案件第二審代理業務
項目三 刑事訴訟法律實務
學習情景1 刑事訴訟法律基礎
學習情景2 刑事訴訟律師法律諮詢業務
學習情景3 偵查階段律師業務
學習情景4 提起公訴階段律師業務
學習情景5 公訴案件審前程式業務
學習情景6 公訴案件第一審辯護業務
學習情景7 公訴案件第二審辯護業務
參考文獻
文摘
(一)當事人訴訟權利平等原則
《民事訴訟法》第8條規定:“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該規定確立了當事人訴訟權利平等原則及其基本內容。
當事人訴訟權利平等原則,指的是當事人各方在民事訴訟過程中依法平等地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法院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訴訟權利的行使,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二)辯論原則
《民事訴訟法》第12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時,當事人有權進行辯論。”本條規定確立了我國民事訴訟中的辯論原則,辯論原則是辯論式訴訟結構的必然要件。
民事訴訟中的辯論,是指當事人在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就案件事實及同爭議有關的其他問題各自陳述自己觀點、反駁相對方主張以維護自己訴訟利益的行為。
辯論原則,是指當事人在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依法有權就同案件相關的各種爭議問題各自陳述自己觀點,反駁相對方主張,法院通過當事人的辯論來明辨是非,從而作出裁判的一項訴訟準則。
民事訴訟中的辯論原則不同於刑事訴訟中的辯護原則。
(1)兩者賴以建立的基礎不同。
(2)兩者辯論的內容和範圍不同。
(3)兩者被告訴訟權利不同,前者民事訴訟中的被告可以反訴,雙方當事人訴訟地位可以互換;後者被告始終處於受審地位,不能提出反訴,更不存在地位互換問題。
辯論原則的具體含義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①辯論原則貫穿於民事訴訟的全過程,包括一審、二審和再審程式;
②辯論的內容既可以是程式方面的問題,也可以是實體方面的問題;
③辯論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必須遵循的準則,應保障當事人充分行使辯論權;
④辯論的表現形式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
(三)處分原則
《民事訴訟法》第13條規定:“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這一規定確立了民事訴訟法中的處分原則,它是指民事訴訟當事人依法有權在法定範圍內自主決定是否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與實體權利,其處分行為受到法院普遍尊重的一項基本準則,也是民事訴訟法特有的一項原則,這源於民事法律關係的特徵與民事權利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