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許發章,彭場鎮挖溝村黨支部書記。
許發章在任期間,彭場鎮挖溝村至少三次被作為碩士論文的調研對象。論文中稱,2002年,許發章被任命為挖溝村村支書。許發章的最高學歷是高中,在被任命為村支書前有在鎮委辦公室做秘書的任職經歷。
違紀違法
2018年6月,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仙桃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許發章開除黨籍處分;由仙桃市監委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仙桃市檢察院依法審查起訴。
根據仙桃廉政網通報,許發章的違紀違法問題包括: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向轄區企業放貸獲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套取資金違規沖銷不正當開支,擅自動用集體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挪用資金、非法占有公共財物、非法占有集體資金,涉嫌挪用公款、挪用資金、貪污、職務侵占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