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燕輝

許燕輝

許燕輝,男,漢族,1957年7月出生,河北安國人,大學文化。1977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自治區獸醫局局長。 2018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錫林郭勒盟分院依法對許燕輝決定逮捕。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7年07月—1978年03月 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多倫縣黑山咀鄉插隊鍛鍊;

1978年03月—1982年01月 內蒙古農牧學院獸醫系獸醫專業學習;

1982年01月—1984年07月 內蒙古自治區獸醫站幹部;

1984年07月—1986年05月 內蒙古自治區獸醫站藥械科副科長;

1986年05月—1990年07月 內蒙古自治區獸醫站藥械科科長;

1990年07月—1997年11月 內蒙古自治區獸醫站辦公室主任;

1997年11月—2007年05月 內蒙古自治區獸醫工作站站長;

2007年05月—2010年07月 內蒙古自治區獸醫局局長(副廳級);

2010年07月—2017年10月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自治區獸醫局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8月19日,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原副廳長、黨組成員,自治區獸醫局原局長許燕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1月,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訊息: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農牧業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兼獸醫局局長許燕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許燕輝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填報個人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兼職取酬、入股獲利;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將國有控股公司資金存入個人銀行賬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違反國家規定,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涉嫌私分國有資產犯罪;挪用公款給他人進行營利活動、非法活動,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許燕輝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亦官亦商,長期違規在國有企業兼職撈取好處;利用職權設租尋租,大肆收受巨額財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員會會議審議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許燕輝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依法逮捕

2018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原副廳長、黨組成員,獸醫局原局長許燕輝(副廳級)涉嫌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錫林郭勒盟分院審查起訴。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錫林郭勒盟分院依法對許燕輝決定逮捕。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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