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1、負責制定行政服務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2、負責對服務視窗、工作人員的管理和考核。
3、負責對進入行政服務中心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對項目辦理情況進行協調、督察。
4、受理對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並提出處理意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工作任務,行政服務中心內設3個科室。(一)辦公室
處理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訪、接待、後勤管理服務等工作。
(二)綜合業務科
負責制定內部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對進入行政服務中心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對項目辦理情況進行協調和督察。
(三)投訴督察科
負責對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進行受理並提出處理意見。
紀檢、監察機構和人員由市紀檢委(監察局)派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