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範圍
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許昌新浦村鎮銀行業務經營範圍:一、吸收公眾存款;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三、辦理國內結算業務;四、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五、代理發行、代理承兌、承銷政府債券;六、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七、從事同業拆借;八、從事借記卡業務;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十、提供保管箱服務。
相關概念
村鎮銀行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批准,由境內外金融機構、境內非金融機構企業法人、境內自然人出資,在農村地區設立的主要為當地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村鎮銀行可經營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以及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其他業務。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村鎮銀行還可代理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的業務。
村鎮銀行特點
村鎮銀行主要為當地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以往,在中國農村只有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兩種金融主體,金融服務的水平越來越無法滿足農民的需求,因此建設村鎮銀行成為監管層大力推動的目標。
在規模方面,村鎮銀行是真正意義上的“小銀行”。
在經營範圍方面,村鎮銀行的功能相當齊全。根據規定,村鎮銀行可以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中、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銀行卡業務,代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保險業務和銀監會批准的其他業務。
此外,村鎮銀行雖小,卻是獨立法人,區別於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村鎮銀行信貸措施靈活、決策快。
發展願景
許昌新浦村鎮銀行將以“服務地方經濟、服務中小企業、服務市民百姓”的市場定位;以“市場為嚮導、客戶為中心、人才為根本、科技為依靠、效益為目標”的經營管理理念;以“平時有錢存我行,您遇到困難我幫忙”的發展思路。充分發揮村鎮銀行“機制靈活、服務高效、辦事快捷、周到細緻”的服務優勢;堅持“信譽第一、健康發展”的經營方針,把自身發展與建設小康和諧許昌緊密聯繫起來,不斷面向全縣各鄉鎮開設營業網點,不斷完善內控管理制度,勇於創新金融產品,為把自身打造成為許昌人民“自己的銀行”而不懈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