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目前雖然尚未頒布諸如《人口法》、《計畫生育法》等單項法律。但是中國《憲法》與《婚姻法》都對計畫生育作了明確規定。1978年頒布的《憲法》中規定:“國家提倡和推行計畫生育。”1982年頒布的新《憲法》又對計畫生育進一步作出規定:“國家推行計畫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相適應。”“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夫妻雙方有實行計畫生育的義務”。新《婚姻法》規定:“實行計畫生育”“夫妻雙方有實行計畫生育的義務。”
計畫生育被正式載入國家根本大法,表明計畫生育是中國的一項基本國策,要堅定地對人們的生育行為進行有計畫的調節,要求中國人民必須遵守國家憲法的規定,實行計畫生育,這是每個公民必須履行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