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擇優原則的實施
在銀行信貸業務實踐中,關鍵要處理好兩個方面的問題。1.計畫、擇優、契約、市場,以銷定貸五者的關係必須正確處理.計畫是國家管理經濟的手段.銀行貸款和企業生產經營都必須有計畫。擇優就是講求經濟效果,這是一切經濟活動的目的。契約是落實,調整和補充計畫的戶種手段,也是實現計畫的工具,市場是實現商品價值的條件,作為實現消費的一種方式,又是推動經濟發展的動力,以銷定貸是落實計畫和擇優的具體方法以及貸款額度確定與掌握的基礎,因此五者的關係綜合起來就是在計畫條件下,通過市場和契約具體判斷計畫的適應性,採取以銷定貸的方法,擇優進行支持。
2.擇優的針對性,標準和優惠方式的內容必須具體明確。擇優就是選擇經濟效益好的行業、企業。產品予以積極支持,對效果不好的進行限制,利用信貸槓桿不斷調節。一般說來主要針對兩條,一是支持的對象政策上、經濟上都要優,對政策鼓勵。信譽、效果好的優先支持。二是針對產業、技術,產品結構,原料動力供應,效益與發展潛力的實際狀況進行選擇,扶優限劣。至於擇優的標準,具體掌握時在行業,企業、產品擇優的基礎上注重“四好”標準:即執行契約計畫好。完成生產任務好。經營管理好、遵守信用好。優惠的具體方式則可以從五個方面宋體現,一是貸款條件的寬嚴,二是貸款期限的長短,三是貸款數量的鬆緊,四是貸款利率的高低,五是貸款方式的繁簡。但在具體貫徹執行時,都必須切實考慮特定的條件,把擇優內容真正落實到貸款項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