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覺民

覃覺民,(1903~1961),原名覃啟拔,壯族,廣西來賓三五鄉軍屯村人。

基本信息

人物介紹

國小時因參加反對地方劣紳的學潮被開除學籍。青年時代從軍。1926年,覃覺民在國民黨柳慶黨訓班受訓結束後,被派往天河縣(今羅城縣)做農民運動工作,後在國民黨清黨時被捕入獄。1939年7~11月間,他在投奔延安尋求革命途中,在桂林被當局拘禁。1944年廣西被日軍侵陷,覃覺民在家鄉組織抗日游擊隊,襲擊日軍,捕殺漢奸。1949年,刻印《退出國民黨,追隨共產黨聲明》,分送國民黨縣黨部、縣政府、各鄉公所,張貼各圩鎮,還發表了給來(賓) 遷(江) 象(縣)武(宣)四縣聯防指揮部指揮官蒙志仁的公開信。1949年6月,覃覺民被任命為粵掛邊區來賓縣人民解放同志會會長。10月,任粵桂邊縱隊第八支隊來賓獨立大隊隊長。1950年1月,覃覺民任來賓縣人民政府建設科長,次年6月,調柳州專署建設科。1952年3月在融安縣從事土改工作時,被以“包庇罪”判刑,送農場勞動改造3年,刑滿留場就業。1958年12月,又被以“煽動破壞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1961年在橫縣馬嶺農場病故。1985年法務部門對其案件進行複查,認為原判純屬錯定,予以撤銷,宣告無罪。

後世

中共柳州地委於1986年10月作出決定,給予覃覺民平反昭雪,恢復其政治名譽。並對其家屬給予撫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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