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據《馬氏家譜》記述,馬氏先祖馬鑒於明洪武十年(1377年)在武昌任指揮同知,升遷曹郡世襲,居此地建村,村名馬家海,簡稱馬海。明永樂二年(1404年),該村居西,稱西馬海。後按習慣寫法,把“海”字寫成“垓”字。1984年設立集市。西馬垓村為清朝兩江總督兼通商大臣馬新貽故里。
馬新貽(1821-1870),字谷山,清朝重臣,回族,馬垓村人。他生於官宦之家,世代為清朝官吏。道光二十六年 (1846年)中舉人,次年中進士,歷任安徽太和、宿松、亳州、建平、合肥等縣知縣及安徽按察使、布政使,浙江巡撫,兩江總督兼通商大臣等職。清鹹豐三年 (1853年),曾參與鎮壓太平軍,同治九年 (1870年)七月二十六日,遭捻軍張汶祥行刺身亡。朝廷在西馬垓村北為他修建墓地,占地20餘畝,有石牌坊、石馬、石羊、石人等。後來,這些文物在“文革”中遭到破壞,今僅存一座墓碑。
馬新貽在任安徽布政使期間,針對久經戰禍,瘡痍滿目的社會狀況,下令招募流民,開墾田地,減少工商稅收,發展經濟。任浙江巡撫期間,奏章陳述六條急辦大事:一、整頓吏治;二、專職兵事;三、刪減丁漕;四、興修水利;五、勞役適當;六、籌辦懇殖,倡築海寧石塘,修紹興東塘,竣通三江口,請求赦免歷年來未完成的錢糧賦稅,使沿海一帶農業恢復。在任浙江、福建總督、兩江總督兼通商大臣期間,奏摺陳述急辦要事六條:一、籌善後養民生;二、防河務在築堤;三、講吏治查官方;四、整綠營擇將才;五、江防酌留水師;六、辦洋務恪守條約。時會江爆發洪水,臨江一帶房舍田園被淹沒,他設局分發錢糧,救災民數萬,收養耕牛數千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