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領導
次仁旺堆:廳黨委書記、 副廳長
旦巴: 廳長
卓嘎:廳黨委委員、 巡視員
加永仁青:廳黨委委員、 巡視員
王立平: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琪美加布:廳黨委委員 、 副廳長
於續文:廳黨委委員、 副廳長
王學澤:廳黨委委員、 副廳長
田榮超:廳黨委委員、駐廳紀檢組組長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編制全區司法行政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 受自治區人大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委託,參與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起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
(三) 指導監督執行刑罰、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導管理監獄工作;管理自治區監獄管理局。
(四) 指導管理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區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
(五) 制訂全區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地、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
(六) 指導監督律師、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七) 指導監督公證業務活動;管理公證機構。
(八) 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九) 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刑滿釋放和期滿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十) 指導區法學會、律師協會和公證員協會工作。
(十一) 負責仲裁登記工作,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二) 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和警銜評授工作,對各地(市)司法處(局)的業務進行指導。
(十三) 指導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計畫財務及槍枝、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
(十四) 組織和管理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五) 承辦自治區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