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總 則會 員權 義機 構經 費地 址西華師範大學湖北十堰校友會 西華師範大學湖北十堰校友會是由西華師範大學(包括它的前身川北農工學院、川北大學、南充師範專科學校、南充師範學院、四川師範學院)校友自願結合的社會團體,是一個聯合性的 、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西華師範大學湖北十堰校友會是負責學校與十堰地方和校友們之間聯繫的橋樑與紐帶,是統籌協調全校地方合作與社會服務工作、校友工作的管理機構。
目錄
總則 會員 權義 機構 經費總 則
西華師範大學是四川省重點建設的師範大學,座落在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南充。學校堅持“立足四川、面向西部、輻射全國”的服務面向,形成了“鑄魂勵教、陶冶化育”的辦學理念,是一所具有鮮明教師教育特色的綜合性師範大學。 成立西華師範大學湖北校友會,既是廣大校友的共同心聲,也是學校改革與發展的現實必需。西華師範大學湖北十堰校友會的宗旨是:加強聯絡與溝通,深化學校與校友、與社會的多方合作,增進友誼,發揚師大優良傳統,促進學術、科技、產業的交流與發展,共同為校友事業的開拓與創新、為母校的繁榮與發展、為中華民族的富強與進步貢獻力量。會 員
1. 凡在私立川北農工學院、私立川北大學、公立川北大學、川北大學、四川師範學院、南充師範專科學校、南充師範學院、四川師範學院、西華師範大學學習過的學生(包括肄業生、畢業生、研究生、留學生)和工作過的教職工; 2. 在校的學生和教職工;3. 西華師大聘請的教授、訪問教授和名譽教授等。
權 義
權利:1. 選舉本會各級機構成員時,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 對本會的活動提出意見和實行監督;
3. 對本會和母校的各項工作提出建議或意見;
4. 參加母校有關專業性的教學、科研學術交流活動;
5. 優先取得本會的有關刊物和學術資料。
義務:
1. 遵守本會章程;
2. 執行本會決議,支持和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並通過多種形式,為促進母校的發展和地方經濟建設作貢獻;
3. 協助本會籌集資金,出版《校友通訊》;
4. 積極向《校友通訊》投送稿件;
5. 向母校提供教學和學術資料。
機 構
第一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主要職責是:
1. 制定、修改總會章程;
2. 討論決定總會的重大問題;
3. 選舉產生本會理事會;
4. 審議理事會工作計畫和工作報告。 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遲召開。
第二條 本會理事會(籌)是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的執行機構,理事由會員代表大會協商選舉產生,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
其基本職責是:
1.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提出議案;
2. 規劃和領導本會的各項工作;
3. 制定本會計畫。 理事會每屆任期五年。
經 費
1. 母校資助;
2. 會員交納會費;
3. 校友或單位自願捐贈;
4.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