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概況
姜 虹 局 長韓浩洋 副局長
袁文成 副局長
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貫徹執行國家、省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制定地方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部門規範性檔案。(二)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監督管理各鄉、辦事處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投入產出調查等大型專項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能源、投資、科技、人口、勞動力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各鄉、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實施重要的統計監測評價考核和社情民意調查。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審批區級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區級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八)指導全區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參與組織管理全區統計專業資格考試。
(九)建立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指導各鄉、辦事處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公共事件。
(十一)負責本部門、本系統信訪穩定、安全、計畫生育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