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司法局

(二)加強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責。 (三)增加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四)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責。
(三)增加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負責實施。
(二)擬訂全民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工作。
(三)負責監督指導律師、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指導法律顧問工作和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工作。
(四)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導、監督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及幫教安置工作。
(六)承擔司法行政的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國家賠償案件的辦理工作。
(七)負責司法隊伍建設。負責依法行政、政務公開、信息公開等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西寧市司法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督促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文秘、信息、保密、統計和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通信信息技術網路建設;承擔局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二)法制宣傳處
擬訂依法治市工作綱要和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和監督依法治理工作;承擔組織、協調、督查、考核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年度計畫工作;承擔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律師公證管理處
指導、監督律師、公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擬訂律師、公證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承擔律師、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公證員的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律師、公證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基層工作指導處(社會矛盾糾紛調解處)
指導、協調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管理司法所、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幫教安置工作;承擔牽頭組織公、檢、法等部門開展社區矯正工作;承擔市綜合治理委員會幫教安置刑釋解教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西寧市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的日常工作。
(五)政策法規處(司法鑑定管理處)
負責司法行政法規規章起草、審核、備案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基層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參與指導面向社會的法學教育工作;負責市級司法鑑定機構的遴選和管理工作。
(六)政治部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隊伍建設工作;承辦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承擔國家司法考試的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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