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另外設定機關黨委和監察室,現有公務員36名。局下屬8個事業單位,分別為市人民體育場、市體育運動學校、市青少年體育學校、市業餘軍事體育學校、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市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市體育總會辦公室、市體育開發中心。其中全額撥款事業單位5個,差額撥款事業單位2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1個,2010年在冊職工355名。
部門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體育工作的政策和法規;指導和推動全市體育體制改革,編制全市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全市體育事業發展。
二、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民眾體育健身活動的開展,實施國民體質監測,負責全市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工作。
三、舉辦全市綜合性運動會,組隊參加全國和省上綜合性運動會;推動和指導單項競賽協會化,開拓體育競賽市場並加強管理;開展反興奮 劑工作。
四、落實“奧運爭光計畫”,合理布局和發展該市重點運動項目,指導優秀運動隊伍建設和全市業餘訓練工作,發現、培養體育後備人才;規劃指導全市體育科研工作,組織體育科學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廣。
五、研究擬定全市體育產業政策,培育和發展體育市場;建立完善全市綜合性運動會的申辦制度和單項競賽招標制度。
六、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和教育工作,培訓體育幹部和專業人才,加強體育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優秀運動隊文化教育工作。
七、推動全市體育法制建設,擬定有關體製法規和制度,開展法制宣傳和教育工作;協調、監督全市體育行政執法工作。
八、管理體育外事工作,開展國際體育交流與合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督辦;負責組織體育理論研究和體育發展戰略研究;擬定全市體育工作政策和法規;組織開展對外體育交流與合作;負責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息、信訪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文史編撰工作;管理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 承擔局黨組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察、選拔、任免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出國政審、優秀運動員招收安置及專業技術職務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和人才開發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機關和局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本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組織體育宣傳活動。
三、民眾體育處: 研究擬定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健全民眾體育工作法規;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監督組織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鎮、社區體育及其它社會體育工作,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考核、申報審批工作;指導推動行業、系統和基層單位建立民眾性體育組織,指導社會各屆興辦民眾性體育俱樂部。
四、競賽訓練處: 擬定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協調、檢查全市體育競賽及各類體校、傳統項目學校的體育訓練、後備人才培養;負責全市體育教練員的培訓、考核和管理工作,協調優秀運動員和後備人才培養;省級全市性體育競賽制度,統籌協調大賽事的競賽組織工作,開展反興奮劑工作。組織競技體育科研和科學選才工作;負責體育裁判員、運動員的管理工作;
五、體育經濟處: 編制全市體育事業的中長期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體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體育市場管理辦法,管理、協調和監督全市商業性體育健身、訓練、培訓、競賽、表演、娛樂等體育市場;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體育事業費的管理;監督指導局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負責局系統建設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醫療保險;監督體育行業標準的貫徹執行。
六、西安市監察局派駐市體育局監察室: 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執行人民政府決策情況;在《黨章》和《行政監察法》規定範圍內,對監察對象實行監督;協助黨組(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對黨員進行黨紀政紀教育;監督檢查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參與研究制訂本系統、本行業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措施;受理對監察對象的控告及其申訴,調查和處理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完成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機關黨委: 組織局系統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負責對黨員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行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發展黨員工作;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等民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領導直屬單位黨的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 馬銳
副局長 徐崗、劉自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