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貫徹落實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 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範;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3、負責消費環節的餐飲服務許可;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
4、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行業標準。
5、組織開展對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6、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督管理中藥材專業市場。
7、依法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
8、負責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的初審工作。
9、依法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10、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等方面的廣告。
11、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地址
臨潼區人民北路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