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西南林業大學軍事愛好者協會成立於2007年3月9日,是雲南省內第一個大學生軍事類社團。協會成立以來,一直本著“關心國防,熱愛軍事,弘揚愛國主義精神”的宗旨,在大學生中開展國防教育和普及軍事知識等為主的活動,提高了大學生的軍事素養和軍事技能,陶冶了同學們的愛國情操,為我校軍事愛好者提供了學習、交流及合作平台。同時豐富了大學生的課餘文化生活,促進了學校國防教育的開展和精神文明建設,為構建和諧校園做出了積極有益的貢獻。協會在2007-2008年度、2008-2009年度獲得學校“精品社團”稱號,多次受到學校領導的表揚。協會多名幹部先後被學校和共青團組織授予“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共青團幹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社團工作者”、“優秀青年志願者”等稱號。
軍事愛好者協會是西南林業大學民兵連(即昆明市盤龍區民兵第五連)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核心力量,是西南林業大學人民武裝部的主力,軍事愛好者協會的民兵成員在學校校慶、重大慶典活動、運動會、地震防火演習等重大活動中擔負安全保衛和服務工作。協會在2007-2008年度、2008-2009年度被學校人民武裝部授予“優秀先進集體”榮譽稱號,並多次受到武裝部及部隊首長的表揚。協會多名幹部先後被學校人民武裝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武裝部授予“優秀民兵”稱號。
簡單而通俗的說,軍協就是一群骨子裡有軍人氣節的西林大學生組成的團體,雖然都只是學生,但卻是學生中的軍人,以部隊之條令條例來管理社團,以部隊之結構來劃分單位,以同志互相稱呼對方,用戰友的情誼連結接各種關係,從專業、絕對專業的角度出發,西林軍協把中國軍人的精神表現和渲染出來,成為一個不是部隊勝似部隊的優秀團體!
協會組織機構
協會組織機構分為:主席團、參謀部、政治部、後勤部。
各部門工作職責:
政治部:1.負責協會的日常宣傳,對外聯繫,會員資料管理,協
會資料管理;
2.協會刊物軍協內參的編制,宣傳欄的籌備,傳達通知。
參謀部:1.協會活動的方案籌劃;
2.為協會收集各種軍事資料;
後勤部:1.協會資金的管理、規劃,宣傳材料的印刷;
2..會議及各種活動場地的聯繫,活動必需品的採購。
協會領導
協會創始人、首任主官:陳育潭
第一屆領導集體(2007年3月—9月):
主席:周玉忠 總顧問:楊紫光 常務副主席:陳育潭(主持工作) 政治委員:李攀
副主席:康智超 參謀長:李璟 政治部主任:張弘 後勤部長:蔡華
副參謀長:劉俊賢 政治部副主任:梁停停 後勤部副部長:劉靜
第一屆領導集體(2007年9月—2008年6月):
主席:陳育潭 政治委員:張弘
副主席:康智超 參謀長:王關金 政治部主任:梁停停 後勤部長:劉靜
副參謀長:王兵 政治部副主任:劉梅 後勤部副部長:趙悅如
第二屆領導集體(2008年6月—2009年6月):
主席:馮旭東 政治委員:王煒傑
副主席:王文香 參謀長:唐瑞澤 政治部主任:林瑤 後勤部長:黃盈莉
副參謀長:李飛、戴永洲、梁佳勛
政治部副主任:黃海波、曾福發
後勤部副部長:何永傑、萬里波
第三屆領導集體(2009年6月—2010年6月):
主席:張力 政治委員:唐福榮
副主席:吳雲麗 參謀長:張恆 政治部主任:朱奕璇 後勤部長:范紅波
副參謀長:歐東航、邱瀚、李龍超
政治部副主任:李靜、
後勤部副部長:彭閆軍、董曉鈴
第四屆領導集體(2010年6月—):
詳見《西南林業大學人民武裝部任命》和《西南林業大學軍事愛好者協會政治部公告》。
會訓及會徽
責任、榮譽、國家
協會2009年主要活動
活動時間 | 活動名稱 | 活動備註 |
2009年9月14日 | 國防教育日講座 | 由劉蒼山副書記講解國防知識 |
2009年9月26日 | 中秋晚會 | 節目、交流 |
2009年9月31日 | 國慶六十周年活動 | 板報、宣傳資料 |
2009年10月20日 | 反恐知識講座 | 由會員講授 |
2009年11月3日 | 社團活動月開幕式演出 | 小品《反恐精英》 |
2009年11月21日 | 趣味定向賽合辦 | 與定向俱樂部合辦 |
2009年11月21日 | 軍協第一屆聯歡晚會 | 節目、新老會員交流 |
2009年12月2日 | 心繫國防,走進軍事 | 軍事知識宣傳展 |
其他不定時活動:1、內部軍事知識競賽
2、野外打靶
3、每天早上晨跑訓練
4、每兩周編寫一期《軍協內參》
5、每月在保衛處宣傳欄出一期板報
6、民兵連的各種工作
協會圖片展示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協會名稱為:西南林業大學軍事愛好者協會
英文名稱為:Military Fans Association Of Southwest Forestry University
第二條 協會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江澤民同志關於學校教育和國防建設的重要論述》為指導思想,並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
第三條 協會受學校武裝部和團委所屬社團聯合會的雙重領導。
第四條 協會邀請學校武裝部,各院系的相關領導及駐滇部隊的有關首長為顧問指導老師,組成軍協顧問組指導工作。
第五條 協會的宗旨是:關心國防,熱愛軍事。
第六條 協會的目的是:培養大學生軍事素質,提高大學生國防意識,陶冶同學們的愛國主義情操,為我校軍事愛好者提供學習、交流及合作的平台,豐富同學們的業餘文化生活,促進學校精神文明建設。
第七條 協會的口號是:縱覽世界戰爭風雲,鍛造未來軍事專家。
第八條 協會會訓:責任 榮譽 國家
第九條 為突出特色,反映軍事主題及愛好,協會採用仿軍事化建制。
第二章 會員條例
第十條 凡我校在校學生思想上進,組織紀律性強,學習良好,身體健康,承認本章程,願意服從協會的決定,履行會員義務,遵守協會紀律的,均可提出入會申請。
第十一條 提出入會申請的同學須經協會政治部考核通過後,方可成為正式會員。
第十二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 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和有關會議
(2) 監督協會的工作並提出建議和倡議
(3) 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4) 閱覽協會的軍事雜誌報刊
(5) 接受國防教育和軍事素質培訓
(6) 對協會的決議和表決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申明保留,並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協會首長或者顧問組指導老師,學校主管部門提出。
第十三條 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 遵守協會章程,服從協會的決定,保守協會機密
(2) 自覺接受國防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
(3) 積極宣傳協會的宗旨和目的,宣傳國防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
(4) 維護協會的團結和統一
(5) 繳納會費
第十四條 會員有退會的自由。會員要求退會,應以書面方式告知協會政治部。
第三章 組織條例
第十五條 協會的最高決策機構是會員大會和它所產生的理事會。
第十六條 協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領導制度。理事會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由理事會召集。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1) 聽取並審查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2) 討論並決定協會的重大問題
(3) 修改協會章程
(4) 選舉理事會成員
第十八條 會員大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出席方能召開。 會員大會在表決時,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在表決修改章程的問題上,必須經過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方為有效。
第十九條 理事會任期一年。其成員由上一屆理事會提名,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 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領導協會的全部工作。理事會在表決時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第二十一條 按照章程第一章第九條的規定,軍協下設參謀部,政治部和後勤部三部門和以下職務
主席 政治委員
副主席
參謀長 政治部主任 後勤部部長
副參謀長 政治部副主任 後勤部副部長
第二十二條 主席,政委經理事會推舉產生,並由學校主管部門任命。
政委必須是中共黨員、預備黨員或者是共青團員。
副主席及各部門負責人由理事會會議決定。
上述職務人員必須從理事會成員中產生。
第二十三條 職務分工與職責
(1) 主席統籌協會工作,是協會的最高首長和負責人,對內對外的最高代表及象徵。
(2) 政治委員負責協會的政治思想工作,確保黨的政策、方針、路線以及國家法律在協會的貫徹與執行,與主席同為協會的首長和負責人,同時負責召集理事會會議。
(3) 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分管勤務保障工作,並受主席的委託與授權,代行主席的部分職權。在主席缺位時,代理主席工作。
(4) 參謀部負責協會的策劃,籌備和組織活動的工作,同時負責協會的日常管理。是理事會的執行機構和參謀機構。下設參謀長一名,副參謀長一名,參謀若干名。
參謀長主持參謀部的工作,並負責協會的日常事務及管理。
副參謀長協助參謀長工作,分管作訓和網路工作。受參謀長的委託與授權,代行參謀長的部分職權。在參謀長缺位時,代理參謀長工作。
(5) 政治部負責協會的政治思想教育,宣傳,人事,監督,考核等工作。是政委的工作和辦事機構,同時也是理事會的宣傳機構和監督,人事,考核機構。下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幹事若干名。
主任主持政治部工作,並協助政委工作。受政委的委託與授權,代行政委的部分職權。在政委缺位時,代理政委工作。
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分管宣傳工作。受主任的委託與授權,代行主任的部分職權。在主任缺位時,代理主任工作。
(6) 後勤部負責協會的財務,籌資,裝備物品管理採購及對外聯絡等工作。是理事會的勤務保障機構,財務機構和對外聯絡機構。下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幹事若干名。
部長主持後勤部工作。
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分管對外聯絡工作。受部長的委託與授權,代行部長的部分職權。在部長缺位時,代理部長工作。
第二十四條 參謀及幹事的人選由政治部決定。在特殊情況下,也可由主席,政委或者各部負責人決定。 理事會有權否決這些決定。
理事會成員可根據需要設定助理一名。助理可以列席理事會會議,但沒有表決權。
第四章 紀律條例
第二十五條 會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校規校紀。對於違反者,協會保留將其交予有關部門處理的
權利。
第二十六條 會員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時,應服從指揮。凡因違反紀律或不聽指揮而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由其本人負責。
第二十七條 會員因故不能參加協會的活動或者會議的,應向所屬部門負責人報告並請假。會員有三次未參加軍協組織的活動,且未請假的,由政治部予以處分並報請理事會批准。
第二十八條 會員因故參加活動或者會議遲到的,應主動向所屬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並由所屬部門負責人及時向參謀長報告。會員五次遲到,且未說明情況的,由政治部予以處分並報請理事會批准。
第二十九條 有關人員貪污挪用協會資金的,經理事會決定後一律予以開除並追回資款。
第三十條 對於毀壞協會設備,器械的,視情節由政治部予以處分並報請理事會批准。
第三十一條 對不服從協會決定,命令的,由政治部予以處分並報請理事會批准。
第三十二條 協會工作人員工作不負責任的,予以撤職罷免。
第三十三條 對於表現積極,工作努力的會員,由政治部報經理事會批准後,給予獎勵,並報送學校主管部門及其所在院系。
第三十四條 協會的獎勵主要有:嘉獎、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榮譽稱號
協會的處分主要有:警告、罰款、記過、除名、開除
第五章 財務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 協會經費來源於:會員會費,社會贊助,自籌資金,學校相關撥款和其他合法收入。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會費為20元/人/學年。會費收繳工作由後勤部負責。
第三十六條 後勤部是協會財務管理部門,主管協會經費。
後勤部建立財務專用帳本,具體記錄資金的使用情況。
第三十七條 協會經費主要用於協會的日常事務和各項活動的使用。
經費支出情況須由後勤部定期向理事會匯報並向會員公布。
政治部對財務管理工作行使監察權。
第三十八條 協會經費開支實行撥款給制和報銷制相結合。
(1)三十元以內的經費開支經參謀長簽字批准後由後勤部直接撥給。
(2)三十元以上,五十元以內的經費開支經副主席簽字批准後由後勤部直接撥給。
(3)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內的經費開支經主席簽字批准後由後勤部直接撥給。
(4)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內的經費開支由申請部門(人)提出預算情況,經後勤部審核,報主席簽字批准後,先預支百分之五十,其餘百分之五十事後報銷。報銷憑據須由主席簽字。
(5)三百元以上的經費開支由申請部門(人)提出預算情況,經後勤部審核並報理事會審議,經主席和政委簽字批准後,先預支百分之五十,其餘百分之五十事後報銷。報銷憑據須由主席和政委簽字。
上述中,以內包含本數,以上不包含本數。
第三十九條 協會資產歸協會集體所有,任何人不得占為己有,貪污挪用。其他相關制度由理事會按照本條例另行規定。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條 第一屆理事會成員由協會籌建組會議決定,並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軍協的活動內容
(1) 在國慶節,建軍節,國防教育日期間舉行相關軍事宣傳,講座,參觀訪問和展覽等活動
(2) 定期舉辦軍事沙龍
(3) 定期邀請顧問組指導老師開設國防教育與軍事講座
(4)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舉行野營拉練活動
(5) 播放軍事題材影片
(6) 協助學校保衛處、武裝部及其他相關部門開展工作和活動,協同民兵執行任務
(7) 適時開展與國防教育和軍事有關的活動
(8) 在學校的批准和安排下,組織國旗護衛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有關規定,升降國
旗。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西南林業大學軍事愛好者協會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