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學生園區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章程

西南大學學生園區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章程

園區學生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是在西南大學黨委的指導下,由西南大學學生工作部(處)直接領導,西南大學後勤集團、西南大學保衛處、西南大學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等單位共同協助,負責直接引導園區學生自律委員會開展園區工作的組織部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園區學生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是在西南大學黨委的指導下,由西南大學學生工作部(處)直接領導,西南大學後勤集團、西南大學保衛處、西南大學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等單位共同協助,負責直接引導園區學生自律委員會開展園區工作的組織部門。
第二條 指導中心的基本任務:
(一)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認真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協助西南大學園區學生成才成長指導與服務中心促進思想政治工作推進園區順利進行。團結和引導廣大同學成為熱愛祖國,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回響黨的號召,促進思想政治工作推進園區。在維護國家和人民整體利益的同時,維護園區同學正當利益,切實解決園區同學們合理的正當的要求,切實解決同學們在學習和生活中實際困難。
(三)倡導和組織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律自強。組織西南大學園區學生開展學術科技、社會實踐、志願服務、社區援助及文娛體育活動,促進園區文化建設及同學德智體全面發展。
(四)加強與學校各職能部門的聯繫,為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奠定基礎,加強與上級組織以及社會單位的交流與合作,增進相互間的友誼和聯繫。促進園區同學的溝通與交流。豐富園區同學的課餘文化生活,營造健康文明的園區氛圍。
第三條 指導中心一切活動以憲法為最高行為準則,以西南大學各項規章制度為日常行為規範,遵守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

第二章 組 織

第四條 凡在園區學習生活的西南大學學生均為園區學生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指導與服務的對象。
第五條 指導中心成員的基本權利:
(一) 通過正當途徑可對指導中心工作進行建議、批評和監督;
(二) 有權參與指導中心組織、策劃的一切活動;
(三) 有權通過指導中心向校方反映申訴自己合理正當的權利;
(四)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六條 指導中心成員的基本義務:
(一)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學校相關職能部門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 遵守指導中心章程,執行指導中心決議,完成指導中心布置的有關任務;
(三) 密切配合指導中心組織、策劃的一切活動;
(四) 自覺維護園區正常的學習,生活環境。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園區學生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
(一)園區學生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是指導園區學生自律工作的領導機構;
(二) 園區學生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定期接受園區學生自律委員會的工作匯報,並對其工作開展情況給與指導;
(三)園區學生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兩名,主持指導中心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園區學生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主席團:
(一) 園區學生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主席團由主任、副主任組成;
(二) 園區學生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主席團主持指導中心的日常工作,全權處理一切事務;
(三) 園區學生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主席團有權任免園區學生自律委員會主要幹部,有權對違反紀律的幹部做出處分決定,有權批准財務預算和決算,並負責監督指導中心以及園區學生自律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四) 園區學生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主席團在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時實行表決制,票數過半即通過。
第九條 園區學生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主任:
(一) 園區學生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主任行使園區學生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最高行政職務;
(二) 園區學生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主任的職權:
1、 主持指導中心的日常工作,監督指導中心各項工作;
2、 監督園區學生自律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園區學生自律委員會工作開展情 況給與指導幫助等;
3、 定期召集指導中心幹部開會;
4、 列席園區學生自律委員會例會,並對其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 園區學生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主任職責:
1、 全面協調學生處和園區學生自律委員會;
2、 及時了解園區學生自律委員會工作開展情況,並定期向指導中心匯報園 區學生自律委員會工作的進展,對其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見;
3、 對外代表指導中心。
第十條 園區學生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副主任各司其職,分別負責指導中心的內部管理,協調並參加園區學生自律委員會會議和各項活動,外部聯繫指導老師以及財政管理,補助劃分,物品採購等。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章程自製定之日起生效實施執行
第十二條 園區學生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的一切規章制度不得與本章程相牴觸
第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屬於園區學生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
西南大學學生園區成長成才指導與服務中心
二〇〇八年九月修訂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