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現行西曆即格里曆,又譯國瑞歷、額我略曆、格列高利歷、格里高利曆,稱西元。是由義大利醫生兼哲學家裡利烏斯(Aloysius Lilius)改革儒略曆制定的曆法,由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在1582年頒行。“公元”產生於公元6世紀。當時,為了擴大教會的統治勢力,信徒們幾乎把任何事情都附會在基督教上。公元525年,一個叫狄奧尼西的信徒,為了預先推算七年後(公元532年)“復活節”的日期,提出了耶穌出生於古羅馬狄奧克列顛紀年之前284年的說法,主張以耶穌出生之年作為起算點的紀年方法,這個主張得到了教會的大力支持。公元532年,教會把狄奧克列顛紀年之前的284年作為公元元年,並將此紀年法在教會中使用。公曆是陽曆的一種,於1912年開始在中國正式採用,取代傳統使用的中國曆法農曆(即時憲歷),而中國傳統曆法是一種陰陽曆,西曆在中文中又稱陽曆、西曆、新曆。
雖然格里曆改革是以宗教原因為出發點,但改革的重頭貢獻是給文明社會提供了一個準確又可靠的公務與民用的日曆系統。格里曆改革雖然早在1582年就已制定,但還是經過了之後的幾百年才被所有國家慢慢採用 – 德國在1700年開始正式採用, 而俄國一直到了紅色革命後的1918年才從儒略曆改到格里曆。
算法
格里曆與儒略曆大致一樣,但格里曆特別規定,除非能被400整除,所有的世紀年(能被100整除)都不設閏日;如此,每四百年,格里曆僅有97個閏年,比儒略曆減少3個閏年。格里曆的歷年平均長度為365.2425日,接近平均回歸年的365.242199074日,即約每3300年誤差一日,也更接近春分點回歸年的365.24237日,即約每8000年誤差一日;而儒略曆的歷年為365.25日,約每128年就誤差一日。到1582年時,儒略曆的春分日(3月21日)與地球公轉到春分點的實際時間已相差10天。因此,格里曆開始實行時,將儒略曆1582年10月4日星期四的次日,為格里曆1582年10月15日星期五,即有10天被刪除,但原星期的周期保持不變。
狄奧尼修延續了亞歷山大曆,製作了一個稱作“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年”(Anni Domini Nostri Jesu Christi )95年的數字表格。狄歐尼休發明始於532年的新95年表格的唯一理由是在他創製表格那年(525)距離西里爾表格結束還有6年。他沒有說耶穌降生在其他曆法中是哪一年,而只推算耶穌降生距今已525年。他沒有意識到亞歷山大曆復活節日期每532年一次循環,即使他明顯知道維多利亞曆法的532年一循環,卻只指出復活節95年後不會重複。他知道維多利亞復活節與亞歷山大復活節的日期不同,因此他無疑假設了兩種曆法的循環無法吻合。另外,他顯然沒有意識到僅僅用19×4×7(19年循環×閏年的循環×每周天數)與亞歷山大曆532年循環吻合,否則他本該提到這個簡單的事實。
通用
西元紀年在八世紀以後才被西歐基督教國家套用。即使教皇也一直是用在位期間為紀年記錄檔案的。到了十一至十四世紀的時候,西元的概念才普及。而西元成為世界主流也是歐洲殖民的結果,同時也傳播了格里曆,成為國際通行的紀年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曆法、紀年採用了世界大多數國家的西元紀年,但仍然並用我國傳統農曆,這是1949年9月全國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協商決定的。會上,大家一致認為,應採用現代世界大多數國家公用的紀年制度,即用西元為新中國的紀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四項決議的第二項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紀年採用西元”。
世界各國關於紀年的方法有很多,還有乾支紀年法、道教曆法、帝王年號紀年法、天文紀年法、歷史紀年法等。另外,還有佛教紀年、伊斯蘭教紀年、猶太教紀年、日本紀年、希臘紀年等。
在中國,早在公元前4000多年就有了自己的曆法。從黃帝紀年開始,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中國使用的是“乾支紀年法”,即把十天干和十二地支分別組合起來,每60年為一個周期。
由於公元紀年的起點是公元1年,所以大多數對公元紀年有充分了解的科學家和世界上大多數權威天文機構,都明確支持21世紀始於2001年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