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調整
不再承擔市委重大工作部署的宣傳報導和向上級新聞單位提供稿件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委各種會議的準備和組織協調工作,安排市委領導同志的公務活動,辦理市委領導同志交
辦的工作。
(二)負責市委檔案、文稿、市委領導同志講話的起草。審核、印發工作,負責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和
開發利用工作。
(三)圍繞市委工作部署,組織和開展調查研究;為市委科學決策提出建議、提供依據。
(四)對市委各部門、市政府各部門黨組(委),各縣(市)區委、開發區黨委請示市委的有關問題,
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和建議。
(五)及時、準確、全面地向中央、省委、市委報送信息,反映全市有關動態情況。
(六)負責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項重大方針政策和領導同志重要批示、批件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工
作。
(七)管理全市黨政系統的機要密碼通信;負責中央檔案和省委檔案、市級黨政軍領導機關及其要害部
門機要檔案傳遞。
(八)負責全市保密工作的規劃、宣傳、教育、檢查工作。
(九)負責市委值班工作,及時向市委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辦理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
信訪事項。
(十)負責市委的接待工作。
(十一)負責市委離退休人員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和有關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二)負責有關歸口和掛靠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委辦公室設9個職能科室:
(一)秘書一科
負責承辦市委和市委辦公室檔案、文稿的審核、修改、校準及有關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市委常
委會議紀錄,編輯市委常委會議紀要,向市委督查室轉交市委常委會、書記辦公會決定事項的督查意見;編
輯布委和辦公室大事記;負責全市重要工作情況和辦公室工作情況的綜合。
(二)秘書二科
負責全市有關重要會議和市委領導、市委副秘書長的日常公務活動安排;承辦市委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
負責市委和辦公室的值班工作;負責省部級以上領導同志和重要外賓來樊視察及外地黨委來樊參觀考察等接
待、服務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行政、財務、財產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的房產管理、幹部職工的戶口
管理、醫療保障和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安全工作。
(三)綜合一科
研究全市經濟運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委制定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方針政策方面的工作,為決策
提出建議;根據市委要求,做好經濟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與省委財經辦公室對口聯繫,承辦交辦事項;了
解中央、省委和外地經濟工作動態,及時向市委報告有關情況;起草經濟工作方面的市委領導講話和文稿,
收集整理有關資料。
(四)綜合二科
負責紀檢、組織、意識形態、政法、統戰、群團、黨校、農業、科技、教育、衛生、計畫生育等方面的
調查研究、有關工作的協調和市委領導講話、文稿的起草;市委和辦公室有關檔案、報告的起草;收集整理
有關資料。
(五)信息科
負責全市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編輯工作;向中央辦公廳、省委辦公廳及
時報送我市有關方面的重要信息;向市委及時報送信息和要情;負責市委領導及辦公室機關區域網路建設管理;
指導全市黨委系統信息網路及業務工作。
(六)市委督查室
負責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方針政策在我市貫徹落實的督辦檢查,反饋落實情況;承辦中央和省委、
市委領導同志批示、批件落實的督辦檢查,報告結果;指導全市黨委系統督辦檢查業務工作。
(七)文書科
負責中央和省委檔案、電報的辦理、傳閱和外省、市、自治區等來文來函的辦理;負責各縣(市)區委
及市直單位黨組織的請示、報告等檔案、材料的辦理;負責市委、市委辦公室文書檔案、音像資料的管理和
開發利用;負責市委、市委辦公室的印信管理和各縣(市)區委、市直各委辦局黨組(委)、各大專院校、
大型企業黨委印章的印製、清退、銷毀;負責文稿印製工作;負責全市黨委辦公室文書工作的業務指導。
(八)機要交通科
負責中央、省委、市委及其他機要檔案的收發、傳遞、清退、銷毀、管理及業務指導工作;協調有關市
機要交通站工作;負責市委辦公室機關的保密工作。
(九)人事科(直屬機關黨委與人事科合署辦公)
負責市委辦公室機關及歸口、掛靠和直屬單位黨務、群團、政治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辦
公室機關和歸口、直屬單位編制管理、幹部考察、任免、調配、獎懲、培訓、審查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工
資福利、年報統計工作;辦理市委領導和辦公室機關工作人員出國的有關手續;負責市委辦公室室務會議的
組織協調工作,督促落實室務會議決定的事項,編輯室務會議紀要;建立健全市委辦公室機關各項規章制度,
並監督施行;處理幹部人事方面的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市委工作部門、人民團體機關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
理工作。
紀檢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委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44名,另配備市委領導單列行政編制7名,總計51名。其中,市委秘書長1名
(兼辦公室主任),副秘書長5名(其中2名兼辦公室副主任),紀檢組長1名;市委督查室主任1名(副縣級)
;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
設立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科,人員編制3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