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是襄陽市的國家權力機關。根據國家憲法和法律的規定,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的職責是: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在襄陽的遵守和執行;審查和批准襄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執行情況和報告;討論、決定襄陽市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選舉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市長、副市長、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聽取和審查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襄陽市人民政府、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襄陽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等。
設定
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共設定2個專門委員會: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議案審查委員會和財政預算審查委員會。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常設工作機構: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市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工作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民族僑務工作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