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簡介
襄樊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是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批准的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分支局、辦事處設定方案,在成立於1977年1月的襄樊進出口商品檢驗局的基礎上組建的,擔負著襄樊市、十堰市、神農架林區的出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工作。"三檢合一",將原商檢局的進出口商品檢驗、鑑定和監管職能,原動植檢局的進出境檢疫職能,原衛檢局的國境衛生檢疫、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職能統一由新組建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承擔,實現檢驗檢疫職能的深度融合,建立起依法把關、監管有效、方便進出、管理科學和適應國際通行規則的新體制。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及工作規程,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和監管工作;實施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實施出入境動植物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實施進出口商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進出口商品鑑定管理工作,實施外商投資財產價值鑑定;辦理進出口商品復驗;實施對進出口食品及其生產單位的衛生註冊登記和對外註冊管理,實施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和出口質量許可及與進口有關的質量認證認可工作;實施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驗證管理,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壁壘和檢疫協定的實施工作;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標誌及簽證、標識、封識,負責出口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證工作;負責所轄區域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的統計工作,收集國外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分析、整理、提供有關信息;對所轄區域涉外檢驗檢疫、鑑定機構(包括中外合資、合作機構)以及衛生、除害處理機構實施監督管理等。
襄樊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現有在職人員31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名,碩士研究生3人,大專以上學歷27人,該局極其重視人才資源的開發和利用,組建了一支集機械、電子、輕紡、包裝、動植物、衛生、計算機、外語等方面的專業隊伍。 湖北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襄樊分中心是承擔襄樊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轄區(襄樊市、十堰市和神農架林區)內進出口農副產品、食品、化妝品、化工品、輕工紡織品和化礦金屬材料分析測試的專門機構,擁有Agilent1100高效液相色譜儀、氣相色譜儀、VARIAN DUO240原子吸收光譜儀、BIO-RAD PCR儀、BIO-RAD酶標儀、原子螢光光譜儀等價值400多萬元的精密檢測儀器。在化學分析、食品分析和微生物檢驗等領域具有較強的綜合檢測能力。依據ISO/IEC17025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檢測質量管理體系,於2005年7月通過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組織的資質認可與計量認證,獲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能力330餘項。2007年,經襄樊市政府批准掛牌“襄樊市公共檢測技術中心”,在為出入境檢驗檢疫和監管工作提供技術支撐的同時,面向社會提供公益類檢測服務,滿足社會用戶對分析測試技術需求。
機構設定
辦公室 參與全局性政務工作,協助局領導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和督察督辦;負責機要、保密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人事工作;負責政工(黨辦)工作;負責局機關檔案資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公文日常處理和收、發公文的管理工作;負責財務工作;負責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工作的歸口管理;負責信息宣傳工作;負責接待工作;組織重要會議和活動;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業務科
負責全局檢驗檢疫業務綜合管理、統計分析及工作質量監督管理;負責標誌、封識的發放和監督管理;負責空白證單管理;負責有關檢驗檢疫法制工作及執法督查、稽查工作;承辦與行政處罰、複議、訴訟有關工作,協助司法、行政機關調查處理涉及檢驗檢疫工作的案件;負責外商投資財產價值鑑定工作;負責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執法檢查;負責辦理進出口商品復驗;負責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檢驗檢疫一科
負責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它檢疫物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負責出入境植物及其產品的衛生和檢疫註冊登記備案的考核與監督檢查,參與出入境動物及其產品的衛生和檢疫註冊登記的考核與監督檢查;負責出入境動植物疫情監測、調查、有毒有害物質殘留監控、信息收集和應急處置;負責進出口食品、化妝品的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和緊急預防措施工作;負責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登記工作;參與出口食品包裝容器、包裝材料生產企業備案登記檢驗監管;負責進出口化工、礦產品、金屬材料等商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出口危險貨物包裝的使用鑑定和監督管理;參與相關商品的進出口安全質量許可的考核和監督檢查;負責相關法定檢驗以外進出口商品的抽查檢驗;負責上述工作的業務統計、質量分析和信息收集工作。
檢驗檢疫二科
負責進出口機電儀、成套設備、金屬類輕工產品等商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參與相關商品的進出口安全質量許可的考核和監督檢查;負責實施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相關民用商品入境驗證工作;負責相關法定檢驗以外進出口商品的抽查檢驗;負責上述工作的業務統計、質量分析和信息收集工作。
檢驗檢疫三科
負責進出口紡織原料、紡織品、服裝及非金屬類輕工產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出口普通貨物包裝容器備案管理;負責出入境衛生檢疫和監督管理;負責口岸醫學媒介生物監控工作;負責收集有關傳染病疫情信息;負責出入境交通運輸工具衛生監督、檢疫監督和衛生除害處理的歸口管理;負責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及口岸反恐相關工作;參與相關商品的進出口安全質量許可的考核和監督檢查;負責實施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相關民用商品入境驗證工作;負責相關法定檢驗以外進出口商品的抽查檢驗;負責上述工作的業務統計、質量分析和信息收集工作。
檢務科
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證書、證單的簽發工作;負責檢驗檢疫報檢、計費、簽證、放行及流程管理;負責證單和業務用印鑑管理;負責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發和監督管理;負責進境貨物流向信息管理;負責報檢單位登記備案工作;負責代理報檢單位註冊登記初審和監督管理;負責報檢員註冊管理工作;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管理工作;負責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認證申請的受理及後續監管工作。
十堰辦事處
負責襄樊局指定的十堰地區、神農架林區出入境貨物、交通運輸工具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商品的進出口安全質量許可的考核和監督檢查;負責實施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相關民用商品入境驗證工作;負責相關法定檢驗以外進出口商品的抽查檢驗;負責上述工作的業務統計、質量分析和信息收集工作。
襄樊基地辦公室
負責襄樊局指定的襄樊基地出入境貨物、交通運輸工具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商品的進出口安全質量許可的考核和監督檢查;負責實施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相關民用商品入境驗證工作;負責相關法定檢驗以外進出口商品的抽查檢驗;負責上述工作的業務統計、質量分析和信息收集工作。
機關服務分中心
負責全局的後勤服務工作,承擔機關辦公用房、宿舍和公共用地的物業管理、食堂管理、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局的安全保衛工作,承擔本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事宜;負責門衛人員的管理;負責全局消防設施的管理;負責本局集體戶口的管理。
質量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局質量、績效、能級管理體系檔案的管理;負責績效管理的匯總與上報;負責組織實施內部審核活動,協助對管理體系的適宜性、有效性進行評價;負責匯總顧客滿意度評價結果,形成顧客滿意度報告;負責協調不合格品控制的管理;負責協調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的開展。
湖北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襄樊分中心
主要職責為:承擔轄區內出入境檢驗檢疫的實驗室檢測、隔離檢疫、研究諮詢與檢疫風險分析,承擔有關科研、技術開發服務和技術指導。承擔委託檢驗、鑑定和非法定檢驗檢疫、鑑定的分析測試。負責本局科技、標準化工作的歸口管理。參與進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註冊的考核和監督檢查。
服務承諾
檢驗檢疫人員工作要求一、受理報檢人員
1、接收、審驗報檢人提交的報檢單和隨附單證;檢查報檢單內容填寫是否完整和準確,應附單證是否齊全和有效,貨物索賠或出運有效期是否超過等。
2、經審驗符合報檢規定的,準確錄入報檢數據,當場出具報檢回執或《實施檢驗檢疫通知》交付報檢人。
3、經審驗不符合報檢規定的,將不符合項一次性告知報檢人。
4、耐心解答報檢人的有關詢問。
二、計費工作人員
1、根據報檢數據和檢驗檢疫情況,依法計算檢驗檢疫疫費額,做到不多計、不少計、不亂計,並當場出具收費通知交付報檢人。
2、公開計費依據和標準,並耐心解答報檢人的詢問。
三、收費人員
根據所計算的檢驗檢疫費額,準確收取檢驗檢疫費,當場出具符合規定的收費收據交付報檢人。
四、實施檢驗檢疫工作人員
1、審核所收到的報檢單及隨附單證資料,弄清檢驗檢疫工作項目、內容和依據,與報檢人約定實施檢驗檢疫工作時間及應配合的事項,作好檢驗檢疫前的準備。
2、嚴格按照檢驗檢疫標準方法、操作規程實施檢驗檢疫,如實作好檢驗檢疫原始記錄,確保檢驗檢疫結果真實有效,公正準確。
3、按有關規定擬制證稿或出具檢驗檢疫結果報告,並正確選用證稿或報告的格式。出具外文證書的,應將證稿準確地譯成外文。
五、檢驗檢疫證單核簽人員
1、按照授權範圍,審核原始記錄是否完整、真實,證稿內容和用語是否正確,所用證單格式是否符合規定,與有關法規、契約、信用證以及簽證規定是否相符等。符合有關要求的送檢務部門,不符合的退施檢人員處理。
2、按照授權範圍,在上款制好的檢驗檢疫證單上籤署姓名。
六、檢驗檢疫證單的複審和制證人員
1、審核報檢單和證稿內容與法規規定以及契約、信用證要求是否相符,譯文是否正確。對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見退施檢部門;
2、根據有關規定,在證單上加注證書內容未涉及到的有關事項;
3、正確使用證單格式印製證單,做到排版得當,證面清晰、整潔、美觀,無錯漏字;
4、按規定做好領用證單的保管、核銷。
七、證單的校核發放人員
1、審核證單內容與格式是否一致,證面是否清晰、整潔、美觀、無差錯字。對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製證。
2、對印製好經簽署的證單加蓋簽證印章,核實報檢人已交齊檢驗檢疫費後向報檢人發放證單。
一、落實減免檢驗檢疫費政策。一是繼續減免出口農產品檢驗檢疫費;二是降低出口紡織、服裝產品檢驗費用。二、著力將襄樊市政府與湖北檢驗檢疫局簽署的共同促進襄樊市農產品出口工作備忘錄各項任務逐項落到實處,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加快新農村建設。
三、加快檢驗檢疫監管模式改革力度。根據企業出口產品的風險等級,積極創新檢驗監管模式。掌握產品質量風險控制點,把檢驗監管工作延伸到生產線上,大力推進電子檢驗監管模式,降低抽檢比例,減少檢驗檢疫環節,節約成本,實施更方便的通關模式,加快通關速度。
四、幫助企業用足用活優惠政策。根據國際市場的最新動態,幫助企業利用好區域性優惠政策,爭取享受到關稅優惠待遇。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扶持政策,引導企業從管理到產品,逐步與國際接軌,針對國外市場設限的環保和安全指標,多方收集相關標準,研究有關檢測標準和檢測方法,促進企業產品更好地適應國外市場要求。
五、積極實施進出口企業扶優扶強措施。通過實施地理標誌保護、企業分類管理、企業誠信管理、“綠色通關”和進出口直通放行等措施,提高襄樊出口產品國際市場競爭力。
六、積極支持我市招商引資工作,主動將檢驗檢疫工作提前融入全市外向型項目建設,提供規劃性技術服務。
七、積極提供質量管理服務。以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管理、企業和產品的認證認可、國外市場準入、動植物疫病疫情監控、企業誠信體系建設為抓手,強化諮詢、培訓、認證手段,重點幫助農業企業和中小企業提高質量管理水平,增強自身實力。
八、熱情提供檢驗檢疫技術服務。幫助企業培養質量檢測技術人才,面向社會拓展檢測技術服務領域,為妥善應對產品質量、食品安全和重大動植物疫病疫情以及公共突發事件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
九、著力提供檢驗檢疫信息服務。著力構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公共技術信息服務平台。為廣大進出口企業提供有關WTO/TBT/SPS、重點進出口產品國內外法律法規、技術規範和國際市場動態信息,指導幫助企業有效應對金融危機、規避風險,提高經濟效益。
十、加大黨風廉政建設力度,強化內部管理,提高檢驗檢疫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認真履行保國門安全和進出口食品安全職責,嚴格把好涉及安全、衛生、環保的敏感貨物,以及大項目建設急需的進口物資、關鍵設備及元器件和原材料等的質量安全關,切實維護襄樊對外開放和對外貿易的質量安全。嚴格執行檢驗檢疫人員“五要、十不準”規定和職業道德規範,加強行業作風建設,樹立襄樊檢驗檢疫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