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氣式氣壓給水設備

補氣式氣壓給水設備,按壓力工況分為變壓式和定壓式兩類,為生活用氣壓給水設備、生產用氣壓給水設。

主要控制內容

設備組成、工作壓力、材料、設計流量及氣壓水罐規格數量、壓力等級、衛生要求等相關的參數和要求。

產品分類

1)、按壓力工況分:分為變壓式和定壓式兩類。
2)、按罐體結構形式分:分為立式、臥式和球形三類。
3)、按設計壓力分:
低壓0.40、0.60MPa;
中壓0.80、1.00MPa;
高壓1.20MPa;
超高壓1.58MPa。
4)、按組合形式分:分為單體式、組合式和整體式三類。
5)、按用途分:分為生活用氣壓給水設備、生產用氣壓給水設
備和消防用氣壓給水設備。
6)、其他型式氣壓給水設備
(1) 氮氣頂壓式消防給水設備
(2) 氣壓水罐與變頻調速泵並聯運行給水設備。

氣壓給水設備的其它套用

1)、穩壓設備,用於維持系統的消防壓力,不起供水作用。
2)、密閉式膨脹水箱。
3)、農田灌溉。
4)、水錘防護。
5)、引水筒,亦稱真空罐、引水罐、自動引水裝置。
6)、氣壓沖洗水箱。
7)、人工造浪。

技術要求

1)、“設備”應具有設計要求的功能,其基本參數的選擇應保證氣壓水罐的調節水容積符合建築給排水設計規範。
2)、氣壓水罐應與水泵配套;水泵每小時啟動次數等於10次時“設備”應能正常運行。
3)、“設備”的氣體調節控制系統、水泵機組及電控系統應保證運行穩定、可靠。
4)、多台水泵交替或並聯工作時應有自動切換及定時交替的功能。
5)、“設備”平均無故障時間應不小於六個月。
6)、“設備”組裝尺寸、及塗飾應符合圖樣設計要求。
7)、型式檢驗和出廠檢驗

設計選用要點

設定氣壓水罐的環境應滿足:無灰塵、粉塵,通風良好,空氣較潔淨的場所。
1)、選用本類產品時,應對下列各項提出要求:設備組成、設備分類、設備工作壓力、設備設計流量、氣壓罐規格數量、設備材料、衛生要求。
2)、因水罐內有調節容積,水泵選型可按最大小時用水量選。
3)、水泵機組宜選同型號兩台,一台工作一台備用,這樣氣壓水罐容積可減少50%。
4)、要選擇整機經過鑑定(評估),有鑑定證書,有型式檢驗報告的產品,不選只有合格證的產品。另外要有產品使用說明書、合格證。註:用於消防給水時,應增加穩壓水容積壓力控制,水流指示器、罐體總容積、穩壓水容積的檢驗。
5)、氣壓水罐內塗層經浸泡水質無污染,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標準》GB/T 17219-1998。
6)、要選用符合行業標準的產品。

施工、安裝要點

氣壓給水設備的施工安裝和驗收包括:設備拆箱清點、基礎施工、安裝定位、測量找平、灌漿堅固、管路連線、電控接線、設備調試、試運轉、檢驗和驗收移交。

執行標準

1)、產品標準
《補氣式氣壓給水設備》JG/T 3010.2-1994
《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標準》 GB/T 17219–1998
2)、工程標準
《氣壓給水設計規範》 CECS 76:95
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範》 GB 50015–2003
《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42-2002

設備的技術要求

1、無負壓加壓供水設備應具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檢測報告、設備生產許可證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批件。

2、無負壓加壓供水設備及組件,包括管材、水泵、閥門等與水直接接觸的過流部件應符合相關技術質量標準和衛生防疫要求,不能對水質造成污染。

3、無負壓加壓供水設備啟動時,泵吸水口壓*力下降值不得超過0.02Mpa。

4、無負壓加壓供水設備必須具有可靠的防負壓、防空氣污染水質的功能。

5、無負壓加壓供水設備應具有由泵吸入口壓力控制的自動開停功能。吸入口壓力低於0.20Mpa時自動停泵,吸入口壓力達到0.22Mpa時自動恢復運行。

6、無負壓加壓供水設備應具有自動隨戶內用水狀態而變換的休眠和喚醒功能。

7、使用無負壓加壓供水設備時,水泵進水口前必須安裝符合國家建設部CJ/T160-2002標準要求的倒流防止器。

適用範圍

1、凡符合無負壓加壓供水設備安裝技術要求的住宅、辦公樓、賓館飯店、花園、廣場等新建、改建的二次供水項目,均可使用無負壓加壓供水設備。

2、凡有可能對城市供水管網造成回流污染,危害水質的相關行業(如醫院、製藥行業、化工行業等)禁用無負壓加壓供水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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