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全民健身實施計畫(2016—2020年)

衢州市全民健身實施計畫(2016—2020年)

全民健身工作事關人民民眾的身心健康和民生福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涵和保障。“十二五”時期,衢州全力推動《衢州市全民健身實施計畫(2011—2015年)》組織實施,全民健身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全民健身事業獲得蓬勃發展。“十三五”時期,為進一步發展全民健身事業,構建惠及全市人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廣泛地開展全民健身運動,加快體育強市建設進程,同步實現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依據《全民健身條例》《全民健身計畫(2016—2020年)》(國發〔2016〕37號)、《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46號)、《浙江省全民健身條例》和《浙江省全民健身實施計畫(2016—2020年)》(浙政發〔2016〕39號),結合衢州實際,制定本實施計畫。

計畫內容

衢州市全民健身實施計畫(2016—2020年)

全民健身工作事關人民民眾的身心健康和民生福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涵和保障。“十二五”時期,衢州全力推動《衢州市全民健身實施計畫(2011—2015年)》組織實施,全民健身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全民健身事業獲得蓬勃發展。“十三五”時期,為進一步發展全民健身事業,構建惠及全市人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廣泛地開展全民健身運動,加快體育強市建設進程,同步實現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依據《全民健身條例》《全民健身計畫(2016—2020年)》(國發〔2016〕37號)、《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46號)、《浙江省全民健身條例》和《浙江省全民健身實施計畫(2016—2020年)》(浙政發〔2016〕39號),結合衢州實際,制定本實施計畫。

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五大發展理念”為統領,加強全民健身社會化發展、融合發展,加快構建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著力加強全民健身供給側改革,提升全民健身服務業的層次與規模,促進城鄉居民體育消費;實施“體育+”、“網際網路+”戰略,努力補齊制約全民健身發展最關鍵的短板,不斷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化、多層次健身需求,切實提高人民民眾的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增加人民民眾的體育獲得感和幸福感,為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建設省級體育強市,打造“健康浙江”的“衢州樣本”,與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重要貢獻。

總體目標

努力提升民眾身邊的體育場地建設、體育組織建設、健身活動開展和科學健身指導水平,實現“15分鐘健身圈”便民體育設施、鄉鎮(街道)“1+5”體育社會組織網路、常態化健身活動和行政村(社區)社會體育指導員及鄉鎮(街道)體質測試網點四個全覆蓋,基本建成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全民健身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要進展,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全民健身事業發展格局更加明晰。全民健身的社會化、生活化、科學化進一步推進,基本公共體育服務均等化進一步實現,全民健身事業發展質量和效益明顯提高。

——經常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持續增長。人民民眾的體育健身意識不斷增強,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明顯增加,每周參加1次及以上體育鍛鍊的人數達到55%以上,經常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比例達到全市總人口的38%以上並持續增長。學生在校期間每天至少參加1小時的體育鍛鍊活動。

——城鄉居民體質健康水平穩步提升。城鄉居民(不含在校學生)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的合格以上的人數比例穩定保持在92%以上。在校學生普遍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基本要求,其中達到優良標準的人數比例達到21%以上,學生的耐力、力量、速度等體能素質明顯提高。

——體育場地設施進一步完善。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1平方米以上。城市普遍建有“15分鐘健身圈”,新建社區的體育設施覆蓋率達到100%。到2020年,全市新建和擴建標準足球場15個以上,各縣(市、區)均新增1—2個標準社會公共足球場。努力實現各類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和符合開放條件的公辦學校體育場地設施開放率均達到100%。

——體育社會組織更為健全。“十三五”末參加體育社會組織和各類基層體育隊伍人數占總人口比例20%,達到每萬人擁有體育社會組織2個。新建社區體育健身俱樂部、村級體育俱樂部、職工體育俱樂部、老年體育活動中心俱樂部、幼兒體育示範幼稚園、健身氣功站點等各類體育俱樂部200個。全民健身站點數達到2500個以上,每萬人擁有晨晚練健身站(點)5個以上,形成遍布城鄉、規範有序、富有活力的社會化全民健身組織網路。

——全民健身活動供給更加豐富。全市各地積極開展民眾喜聞樂見、簡便易行、豐富多彩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動,打造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動,統籌推進各類人群體育健身活動均衡發展,為社會力量舉辦全民健身活動創造便利條件。全力推進民眾性足球和校園足球運動開展,大力普及健身操、排舞、路跑、騎行、健身走、拔河、健身氣功、圍棋、登山、攀岩、球類等參與性強、普及面廣、健身價值高的體育運動項目。辦好2019年全國智力運動會。

——科學健身指導水平明顯提高。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市、縣、鎮(鄉、街道)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組織網路基本建成。到2020年,全市社會體育指導員人數達到1.3萬人以上,每千人擁有公益社會體育指導員達到4人以上,社會體育指導員上崗率和服務水平明顯提高。成立20個全民健身項目名師工作室,為運動愛好者提供個性化服務。積極開展體質測定和運動能力評估,每年接受體質測試人數達到1.3萬人以上。大力推廣科學健身方法,不斷提高民眾科學鍛鍊水平。

——全民健身服務業逐步壯大。全民健身服務業成為經濟成長新動力,對衢州經濟轉型升級的貢獻率明顯加大。城鄉居民體育健身消費意識明顯增強,體育消費規模和水平明顯提高,到2020年全市體育消費總規模達50億元。以體育培訓業、體育休閒服務業、體育競賽表演業和體育用品製造業為重點,培育和形成一批實力雄厚、技術力量強的體育健身服務機構和企業。

——全民健身融合發展水平顯著提升。努力實施全民健身“體育+”、“網際網路+”發展戰略,推進全民健身與養老、教育、文化、衛生、旅遊等領域的跨界融合發展,充分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和智慧型科技,拓展全民健身的廣度和深度。

主要措施

(一)弘揚體育文化,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弘揚健康理念,普及科學健身知識,宣傳健身效果,樹立全民健身榜樣,講述全民健身故事,傳播社會正能量。積極引導全市人民樹立科學健身的理念,倡導人民民眾人人喜愛並參加一項以上的健身活動,不斷提高經常參加體育鍛鍊與經常觀賞體育比賽的人數比例,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體育健身氛圍,使體育健身成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發揮體育文化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傳承人類優秀文明成果等方面的獨特價值和作用,樹立愛鍛鍊、會鍛鍊、勤鍛鍊、爭貢獻、樂分享、重規則、講誠信的良好社會風尚,為我市建設全國文明城市做出重要貢獻。

(二)推進全民健身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創新全民健身體制機制,推進全民健身多元共治,強化政府基本公共體育服務職責,堅持需求導向和問題意識,不斷創新全民健身發展方式與民眾體育工作體制機制。推動體育社會組織承擔體育培訓、健身服務、舉辦賽事等政府購買體育公共服務。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簡政放權,降低社會資源進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務供給的準入門檻,不斷推進體育公共服務主體多元化。在政府提供健身基本公共服務的前提下,鼓勵和扶持社會力量參與公共體育場館建設與運營,滿足城鄉居民多樣化、多層次體育需求。以健康為主題,整合衛生、文化、教育、養老等相關工作,擴大全民健身有效供給領域,激發市場活力。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與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合作建立全民健身智庫,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全民健身“大群體”工作格局,推進全民健身提檔升級。

(三)加大體育場地設施建設力度。合理規劃建設公共體育場及全民健身活動中心、美麗鄉村健身器材配置及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社區多功能運動場等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三級民眾身邊的全民健身設施網路,努力提高15分鐘體育健身圈的數量和覆蓋率。“十三五”期間,全市新建社區多功能運動場100個、足球場(含籠式足球場)50個、游泳池(含拆裝式游泳池)40個、老年體育中心(俱樂部)50個,城市綠道300公里,達到城市健身(登山)步道每萬人1.8公里以上。統籌推進公共體育服務均等化,紮實推進小康體育村、村級體育俱樂部建設,縮小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差距。到2020年,新建體育小康村(社區)綜合提升工程500個。將體育設施建設規劃納入當地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畫。依據《全民健身計畫(2016—2020)》(國發〔2016〕37號),全市新建居住區和社區要嚴格落實按“室內人均建築面積不低於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於0.3平方米”標準配建全民健身設施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共體育設施、學校體育場地設施、企事業單位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的長效機制,公布《衢州市公共體育設施名錄》,實現體育資源社會共享。

(四)打造健身休閒運動營地。整合全市資源,全面推動連片發展,打造一批集體育、休閒、旅遊、觀光為一體的全民健身區塊。充分利用錢江源頭的生態環境優勢和“四省通衢”的區位優勢,結合各縣(市、區)國家級、省級生態功能區的創建,面向省內、省際周邊市場,推動健康服務向前端預防管理與後端護理康復拓展,加快健康養老、健康旅遊與文化、體育健身等產業融合發展,構建浙西地區山地特色體育休閒基地。到2020年,建成體育特色鄉(鎮)20個,運動休閒基地10個。

(五)實現“1+5”體育社會組織網路全覆蓋。以單項運動協會、行業協會為重點,按照分類指導、分步推進的原則,推進體育社團社會化、實體化改革。實施“市級體育社團三年孵化計畫”,加大規範引導和服務扶持力度,引導各類體育社會組織以提高服務能力為重點,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完善相關規章制度,依據法律和各自章程規範運行。不斷擴大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全民健身站點、居民自治健身組織、網路體育社會組織規模。提升體育總會作為樞紐性體育社會組織的服務能力,積極推動體育總會工作網路向鄉鎮(街道)延伸,探索縣級體育總會和規模較大、民眾基礎廣泛的體育社會組織在鄉鎮(街道)建立工作機構,“十三五”期末力求每個鄉鎮(街道)實現“1+5”工作格局(即1個體育總會工作站,5個以上專業體育社會組織工作站),切實使體育總會成為體育社會組織之家。

(六)推動全民健身活動廣泛深入開展。因時、因地、因需開展民眾身邊的健身活動,分層分類引導運動項目發展,豐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動體系。推進小型化、多樣化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大力發展足球、健美操、地擲球、汽排球、排舞、路跑、健身走、拔河、健身氣功、草地滾球、圍棋、登山、攀岩、騎行、輪滑等運動項目,擴大參與面。推動青少年、老年人、社區居民、職工、農民、殘疾人等各類人群體育協調發展。打造水上運動、城市綠道馬拉松、登山等全市性全民健身運動品牌。從地方資源和歷史、文化特色出發,打造“一縣一品”的全民健身活動品牌,引導全民健身與文化、旅遊等產業的跨界融合發展。藉助承辦2019年全國智力運動會的有利時機,積極開展“全民健身與智運同行”活動,不斷完善全民運動會制度,定期舉辦衢州市運動會和衢州市體育大會,進一步推進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

(七)提升科學健身指導水平。完善國民體質監測體系,藉助省體育局、衛生計生委“體質測定與科學健身指導試點工作”和“全民健康方式行動”,進一步完善全市國民體質監測網路服務體系,為民眾進行體質測定、運動能力評定,提供運動健身指導。繼續實施《浙江省3—69周歲公民體質健康評價等級標準》,引導各類人群積極參與科學健身。將國民體質監測指標納入社會發展綜合統計指標體系,定期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活動,定期向社會公布監測結果。開設全民健身科學指導大講堂,定期舉辦科學健身講座,廣泛宣傳普及科學健身知識,提高城鄉居民體育健身科學素養。

(八)加強基層體育指導隊伍建設。高度重視社會體育指導員在健身活動中的指導、組織作用,最佳化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結構。通過建立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基地和體育項目發展培訓基地,重視運用網際網路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訓中的作用,加大對社會化體育健身培訓機構的扶持力度,不斷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各類運動項目教練員和裁判員隊伍建設,完善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激勵辦法。大力推進全民健身志願服務隊伍建設,完善基層體育骨幹隊伍培訓體系,廣泛開展志願服務活動,推動全民健身事業科學發展。

(九)開展“智慧健身”工程建設。藉助“智慧城市”建設,充分發揮網際網路與微信、微博等新媒體的重要作用,研發衢州市全民健身網路服務平台和全民健身基礎數據處理系統,豐富體育健身電子地圖、社區體育服務配送、全民健身活動信息等內容,為城鄉居民提供及時便捷的資訊服務,並積極開展線上線下的網路體育健身服務,提高全民健身服務信息化水平。

(十)增進全民健身跨界融合發展。充分發揮全民健身在促進素質教育、文化繁榮、社會包容、民生改善、民族團結、健身消費、大眾創業等方面的多元功能,特別是在健康衢州建設中的基礎作用,全面實施“體育+”發展戰略,結合教育、文化、衛生、養老、旅遊等事業發展,推進文體融合、教體融合、醫體融合、旅體融合。深化體育產業與網際網路融合,培育新型體育業態,推動全民健身服務業轉型升級。

(十一)加快全民健身服務業發展。高度重視全民健身服務業在衢州市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不斷增加體育市場供給,形成規範有序的體育健身休閒市場。充分發揮全民健身對發展體育產業的動力源作用,擴大與全民健身相關的健身休閒、競賽表演、場館服務、健身培訓和體育用品製造與銷售等體育產業門類規模。扶持大眾化營利性體育健身場所運營和體育健身用品開發,引入社會資本興辦體育健身服務業,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共體育場館的建設、管理和運行,推動體育健身產業發展。加快推行體育服務質量認證制度,建立和完善體育服務規範,提高全民健身服務水平。引導城鄉居民健身消費。

政策保障

(一)完善全民健身事業法律制度保障。根據國家和浙江省相關法規和我市全民健身事業發展實際,適時制訂和修訂相配套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和地方標準,基本建成與全民健身事業發展相適應的地方性體育法規體系和標準,依法保障全市人民的健身權利。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管理全民健身事業事務的能力和水平,加強依法行政工作,以法治的思維與方式推進我市全民健身事業改革與發展。

各級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擺在重要位置,把全民健身工作納入政府工作報告、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以及基本公共服務發展規劃,把相關重點工作納入政府年度民生實事推進和考核。

(二)增加全民健身事業經費投入。市、縣(市、區)兩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條例》的要求,將全民健身事業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並保持與國民經濟成長相適應的投入力度,在經費、機構、人員等方面給予支持,特別要加大公共財政對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的投入力度。留歸各級體育主管部門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主要用於全民健身事業,並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等財政資金,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消費補貼等途徑,支持民眾健身消費。

(三)最佳化投融資引導政策。推動財稅等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引導社會力量興辦全民健身事業,鼓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全民健身事業提供捐贈和贊助,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完善全民健身多元化資金籌集機制。

(四)完善政府向社會購買全民健身公共服務機制。要積極轉變政府職能,創新服務方式,逐步加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全民健身公共服務的範圍和數量,將公益性全民健身體育活動的組織與承辦、公共體育設施的運營和管理、民辦體育機構提供的免費或低收費服務等“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性目錄”內的項目交給社會力量去辦,並加大對各級各類體育類組織的扶持力度,促進體育類社會組織的蓬勃發展。

(五)推進全民健身工作評估與考核。開展體育強縣(市、區)、體育現代化鄉鎮(街道)評估,進行全民健身民眾滿意度測評,引入第三方評估;公布城鄉居民體質測定結果,進行縣域、鎮域二級排名;實施民眾體育現狀調查制度、創建“一縣(市、區)一品”與“一鎮(鄉、街)一品”全民健身品牌活動;遴選全民健身示範區、評選學校場地開放示範校等方式對各級政府的全民健身工作進行評估和考核。

組織實施

(一)市實施全民健身計畫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切實加強對推行全民健身實施計畫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落實相關責任,強化統籌協調,高度重視全民健身事業。各部門、各行業要結合實際,制訂相應的全民健身工作計畫,並認真組織實施。

(二)各縣(市、區)政府要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領導機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全民健身計畫(2016—2020)》(國發〔2016〕37號)和本實施計畫,結合實際,制訂本行政區域的《全民健身實施計畫》,並認真組織實施;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三)加強督促檢查,鞏固實施成果。要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計畫實施效果評估考核機制。市、縣(市、區)兩級以上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不定期對《全民健身計畫(2016—2020年)》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指導,2019年對實施成效進行全面評估,評估報告報本級人民政府。市政府將定期對各縣(市、區)貫徹實施《全民健身計畫(2016—2020年)》和本實施計畫有關情況進行檢查,並將其納入各級政府考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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