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南嶽區監察委員會

衡陽市南嶽區監察委員會

衡陽市南嶽區監察委員會是由衡陽市南嶽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衡陽市南嶽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基本信息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月14日上午,衡陽市南嶽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揭牌成立。南嶽區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區委副書記、區長王燕、區委副書記蔣炳炎、區人大常委會主任胡顯西和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察委員會主任伍松共同為新成立的“南嶽區監察委員會”揭牌。區領導周精華、魏仲文、胡書偉、曹時桂、黃順發出席揭牌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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