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交通運輸局

衡陽市交通運輸局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等。

簡介

根據《中共衡陽市委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衡發[2010]3號)和《中共衡陽市委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衡陽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衡委[2010]4號),設立衡陽市交通運輸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公路養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五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二)劃入和加強的職責

1、將原市交通局的職責、原市建設局指導縣市區和負責市本級城市客運的職責、原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管道運輸及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職責、市民航機場有關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市交通運輸局。

2、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3、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主要職責

1、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縣市區和承擔市本級的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2、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和實施細則。負責交通運輸執法檢查和監督。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3、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組織宣傳貫徹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縣市區和負責市本級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縣市區和負責市本級計程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市管道運輸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市民航機場有關管理工作。

4、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全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市級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和指導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5、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交通建設及行業運轉資金安排建議,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公路、橋樑、渡口、隧道的行業管理。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6、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的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或協調國家、省重點和市級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負責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造價控制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市本級和指導縣市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7、指導縣市區和負責市本級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全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市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8、 監督實施地方性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規劃和規範。負責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縣市區和負責市本級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9、指導縣市區和負責市本級交通運輸行業開展對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經外貿工作。

10、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運輸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負責值班、文秘、綜合調研、政務信息、督辦、機要、保密、信訪、檔案、修史編志和機關後勤管理、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安全及保衛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計算機網路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的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按規定承辦局屬單位領導幹部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交通行業技術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等級考核、教育培訓管理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指導交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智力引進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及呈報工作;負責承辦交通運輸行業人員職業資格評審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教育工作;指導交通系統職業技術教育、繼續教育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政策調研;研究擬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法制教育、交通法制宣傳、執法監督和政務公開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指導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執法隊伍建設。

(四)計畫統計科

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起草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規劃,提出有關政策和標準;負責下達全市交通建設、養護計畫,並檢查其執行情況;負責市公路、水路建設項目的預可、工可和初步設計審批、審查報批及後期評估工作;負責國、省公路養護、管理工作;負責技術改造、引資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公路水毀補助經費的核定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預測、信息引導工作;指導市公路管理局和農村公路管理處有關業務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的交通戰備日常工作。

(五)基本建設科

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組織貫徹執行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行業政策和技術標準;負責管理和監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市場,維護平等競爭秩序;負責對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招投標實施管理與監督;負責組織協調國家、省級公路工程項目建設;指導市公路管理局和農村公路管理處有關業務工作。負責並指導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處監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定額、造價控制、竣工驗收等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公路水路交通有關技術研究和經驗交流。歸口管理交通行業的標準、計量和科技信息及交通學會工作。

(六)運輸管理科

負責全市道路、水路客貨運輸,管道運輸,地方鐵路,車船修造、搬運裝卸、運輸服務市場的行業管理;負責制定有關政策以及運輸線路、運力、站場等的布局和巨觀調控規劃;負責交通運輸業戶和交通運輸外資、合資企業的資質審查;指導和協管運輸及相關業務價格;組織協調重點物資、應急客貨運輸工作;按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對所屬企業的管理、指導和監督;負責全市交通系統突發事件的處置協調工作。制定全市公共汽車、城市出租汽車、等城市客運行業發展規劃;承擔公共汽車交通運營、軌道交通運營、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等的指導監管工作;負責指導市城市公共運輸管理 處有關業務工作。承擔市內民用機場的有關管理工作。

(七)安全監督科

宣傳貫徹交通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起草有關交通系統行業安全的政策規定;監督實施道路、水路運輸、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已運營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生產政策;承擔有關交通運輸企業和有關建設工程、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處和市地方海事局有關業務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交通直屬企事業單位的安全(消防)保衛工作。

(八)財務會計科

負責指導、監督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交通國有資產管理和交通投、融資管理;負責交通基礎設施產權轉讓、審查報批工作;負責交通系統內部審計、政府採購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編制局屬事業單位經費預算並監督執行;負責局機關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市城市通行費徵收管理所有關業務工作。

(九)老幹部管理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和交通系統改制企業離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紀委(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領導班子

局長:胡小寧

黨委書記、局長:陳素生
主持市交通運輸局全面工作;主管計畫和編制工作。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張潔成
協助分管黨務、人事、老幹部、信訪維穩和辦公室工作;聯繫耒水公司工作。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總會計師唐新驊
協助分管財務、內部審計、機關黨委、規費徵收、資產管理和城市客運工作;聯繫市城市公共運輸管理處和城通所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羅端林
協助分管海事、航務、水運、航道和安全管理工作;聯繫市地方海事局和衡陽航道管理局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總工程師李貞生
協助分管規劃、計畫、統計、交通戰備、農村公路養護和管理、站場建設和交通項目前期工作;聯繫市農村公路管理處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謝福君
協助分管國省幹線公路建設、養護工作;協助分管質量監督、造價和科技工作;聯繫市公路管理局、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工作。
黨委委員、工會主席馮赤軍
協助分管道路運輸管理、應急管理、企業維穩、抗旱、防汛、防火、疾病災害防治工作;主持工會工作;聯繫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和市西合鐵路管理處、衡汽集團、陸運公司、天安公司等企業工作。
黨委委員、紀工委書記高意鈞
協助分管監察、法規、文明創建工作;主持局紀工委工作。
調研員:滕南斌
做好南嶽高速公路及東延線協調服務工作。
調研員:張森林
協助做好農村公路建設、公路協會、招商引資工作;協助做好潭衡西高速公路協調服務工作。
調研員:廖道財
協助做好全市高速公路綜合協調工作;協助做好安全、南嶽高速公路及東延線和土谷塘航電樞紐工程協調服務工作。
調研員:唐應生
協助做好企業維穩、改制、道路運輸、王江汽車站和婁衡高速公路協調服務工作;聯繫市暢順公司和市港務公司工作。
副調研員:陳家高
協助做好黨務、公路協會和S320線西段改造工程掃尾工作。

人員編制

市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委書記1名,工會主席1名,總工程師1名,總會計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

其他事項

(一)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由市水利局牽頭,會同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市水利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市國土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市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要充分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執法機構的作用。

(二)關於物流管理的職責分工。市交通運輸局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物流發展的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負責全市物流發展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包工作,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市商務局負責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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