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東縣水電系統共有行政、企事業單位17個,其中全額預算單位2個(局機關、水 土保持局),差額單位1個(大浦電灌站),自收自支單位14個(甘溪河壩、洋塘河壩、榮桓河壩、望日岩河壩、德圳水庫、白蓮水庫、江東水庫、榮桓水庫、石灣河堤、水電工程公司、物資站、飼料廠、園藝場)。
系統現有幹部、職工共2006人,其中在職人員1592人,離退休人員414 人,擁有技術幹部264人,是一支能自己設計、自己施工、自己製造設備、自己安裝的水電集團隊伍。
統共有固定資產(原值)22903萬元,現有固定資產(淨值)15133萬元。在鞏固水電龍頭產品的同時,系統大力發展供水、養殖、林果、加工、機修、氧氣、電桿等綜合經營,水利經濟1996年、1997年、1999年、2000年突破億元大關。由於電力分設,2001年系統總收入 3509萬元,上交國家稅收247萬元。
上個世紀90年代,衡東縣先後按國家授予"全國水利建設先進縣"、"初級農村電氣化縣"和"全國水利經濟先進縣"等稱號。
縣局簡介
衡東縣水利水電局是全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設辦公室、防汛抗旱辦公室、人事股、財務內審股、水政水資源股、規劃計畫股等6個職能股室。局機關共96人,其中行政編制為12名,由局領導和股室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定全縣水利水電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有關地方性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水資源;組織擬定全縣和跨鄉鎮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鎮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歸口管理全縣節約用水工作。
(三)按照國家、省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江河湖岸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
(四)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問和鄉鎮問的水事糾紛。
(五)到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負責審查小型水利水電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重要水利水電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執行水利水電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水電工程的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六)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水電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七)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電電氣化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節水灌溉和農村飲水工作;對縣內水電站的建設、改造提出意見。
(八)組織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作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九)對全縣水利水電行業實行巨觀管理,加強指導、協調、監督、服務。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