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平法的推定信託研究:另一類的物權性救濟

四、推定信託的分類/15 第二節推定信託的適用範圍/19 三、推定信託與契約的差異/237

圖書信息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第1版 (2007年4月1日)
叢書名: 中國民商法專題研究叢書
平裝: 472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9787503671272
條形碼: 9787503671272
尺寸: 20.8 x 14.4 x 2 cm
重量: 540 g

內容簡介

《衡平法的推定信託研究:另一類的物權性救濟》全方位展示推定信託的理論。《衡平法的推定信託研究:另一類的物權性救濟》首先從歷史上詳細介紹傳統的推定信託的理論,指出推定信託首先是制度性推定信託。接著詳細展示推定信託在婚姻家庭及非婚姻家庭的適用條件、範圍及具體案例,然後詳細對推定信託與明示信託、暗示信託、共同信託、秘密信託的比較。在此基礎上,對推定信託的適用條件、規則進行比較性分析。作者並不僅僅局限於普通法系的推定信託的介紹,而是通過與大陸法系的相似規則進行比較性分析,如與不當得利、契約成立規則、涉他契約規則和善意第三人規則等。通過比較分析,讓讀者清晰得知推定信託與大陸法系既有的規則存在不同。系統地介紹推定信託的這種法律機制。作者旁徵博引,資料翔實,經典案例均為所用。
作者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學。從比較法學的角度,在全面介紹的基礎上進行比較。首先在推定信託的性質上進行比較,即推定信託屬於制度性或救濟性?在此同時,作者又從國別上進行比較,即從幾個典型的普通法系國家的司法實踐上進行比較:英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加拿大、美國。最後,對推定信託與大陸法系的相近或相關規則進行比較,如與不當得利的比較、善意第三人的比較,物權法定規則的比較、實體法及程式法的比較、自由裁量權的分析、一物一權的比較。同時,作者結合目前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就案例已經發出的解釋及案例,歸納結論是:司法實踐已經在不知不覺中適用推定信託的規則。
《衡平法的推定信託研究:另一類的物權性救濟》的面世,在理論上提出的與大陸法系傳統的不同的物權救濟觀念,不但內容新穎,而且社會實用價值也高,彌補了我國目前在此方面的理論研究的空白。特別是《衡平法的推定信託研究:另一類的物權性救濟》對信義人的範圍擴大到政府公務人員,將公務人員的違法所得,對信義人的違法所得,也採用同樣方法,極大地加強了對權利人的救濟,加強或增大對違法者的阻遏力度。作者也同樣意識到推定信託可能成為法官自由載量權下的泛濫的工具,因此,謹慎地建議在不當得利的基礎上進行適用。

目錄

第一章推定信託的概念及分類/1
第一節推定信託及相關概念/1
一、推定信託及相關概念/1
二、受益人/13
三、推定信託的兩種責任類型/13
四、推定信託的分類/15
五、小結/17
第二節推定信託的適用範圍/19
一、婚姻家庭中適用推定信託的理論與實踐/19
二、非婚姻的伴侶間適用推定信託的理論與實踐/23
三、其他普通法系地區解決問題的方式/24
四、推定信託在商業領域的適用/27
第三節推定信託與其他信託的關係/29
一、明示信託/30
二、歸覆信托/36
三、秘密信託(secret trust)/45
四、共同遺囑(mutual will)/53
五、秘密信託與共同遺囑比較/60
第四節小結/61
第二章推定信託成立規則/64
第一節推定信託兩個層次的成立規則/64
一、第一層次的道德規範/64
二、第二層次的技術規則/72
第二節不當影響(undue influnence)/72
一、適用範圍/73
二、適用結果/74
第三節“任何人不能通過其犯罪行為獲利”原則(no cHmlnal may bene6tfrom his crime)/78
一、基本原則/78
二、適用範圍/79
三、適用該原則的效力/82
四、對罰沒財產的豁免/83
五、適用上的不確定性/53
第四節欺詐、非良知行為(faudulent,unconscionable conduct)/85
一、不得利用反欺詐法作為欺詐手段/85
二、非良知行為產生的推定信託/88
第五節信義人違反信義義務/93
一、利益規則和衝突規則/自我交易規則和公平規則/93
二、規則的適用範圍/94
第三章民商事關係中的信義義務/97
第一節信義人因其地位獲得未經授權的利益/97
一、受託人履行職責不能取得報酬/98
二、信義人不得因職務之故秘密獲取的收益、利益、佣金或其他經濟上的便利和酬勞/lO1
第二節交易中的雙重身份/106
一、信託信義人(受託人)受限於利益衝突規則/106
二、適用兩種規則的後果/109
第三節信義人利用信義地位獲得的利潤/117
一、信義人在處理委託人的事務的過程中,利用委託人的財產賺取利潤,或者利用其信託職務原因所得知的特殊信息、知識或機會,牟取利潤的特定情形/117
二、信義人從事與他/她的委託人的事務相競爭的生意而牟取利潤的特定情形/119
三、信義人利用商機為自己謀利/121
四、救濟方法/132
五、幾種觀點的理解/134
六、小結/137
第四節違反信義處置信義財產涉及第三人責任而設定的推定信託/138
一、表現形式/139
二、責任承擔的構成因素/142
三、幾種針對“接受者”的救濟方式/170
第五節可以強制實施的買賣契約中對賣方施加的推定信託/172
一、轉化學說的適用範圍/174
二、轉化學說適用的時間/177
三、賣方的受託人職責的本質/183
四、買方的法律地位/185
五、衡平法所有權的其他後果/187
第六節其他與推定信託相關的規則/187
一、財產轉讓行為產生的推定信託/187
二、因別人的錯誤(mistake)行為取得財產,可以適用推定信託/194
第四章推定信託的理論/196
第一節幾種理論/196
一、契約或準契約/196
二、信託法或返還法/198
三、與侵權法的關係/199
四、制度性或救濟性/200
第二節契約性質的辨析/213
一、受益人權利的性質/214
二、受託人義務性質/230
三、推定信託與契約的差異/237
第三節救濟性或制度性——比較性分析/241
一、英格蘭/241
二、美國/251
三、加拿大/253
四、紐西蘭/263
五、澳大利亞/271
第四節不當得利與推定信託/279
一、北美司法裁判的態度/280
二、英國、澳大利亞和紐西蘭司法裁判的態度/284
第五節從責任與救濟角度的比較/286
一、救濟的概述/286
二、受益人的救濟/290
三、救濟的兩種形式/296
第六節推定信託與相關請求權關係/299
一、請求權的理解/299
二、優先權的理論/304
三、推定信託與相關請求權的比較/313
第五章推定信託能否移植我國/321
第一節兩個層次規則在我國民法制度下的理解/322
一、第一層次規則的理解/322
二、第二層次規則在我周民法制度下的體現/327
三、小結/340
第二節大陸法系的不當得利規則能否取代推定信託的作用/341
一、受羅馬法的影響,不當得利僅僅具有實體法性質/341
二、我國現行法律制度下不當得利規則的不足/342
三、既存的不當得利規則不會阻礙推定信託移植人我國法律制度/346
第三節推定信託的性質對移植的影響/347
一、制度性推定信託移植我國的可能性/347
二、救濟性推定信託移植我國的可能性及影響/352
第四節從一物一權的角度看推定信託/354
一、大陸法的一物一權觀念/354
二、普通法制度下的“雙重所有權”/357
三、大陸法系制度下也存在所有權及受益權的分離/363
四、大陸法系下受益r人的用益權的屬性/372
五、社會的發展使得一物一權不再是唯一/374
第五節物權法定不影響推定信託的移植/378
一、物權法定原則含義之解釋/37g
二、推定信託本質上是追認一個既存的物權,而非創立一個物權/385
第六節物權的行為理論支持所有權與受益權分離/386
一、大陸法系中的物權的變動並非必須排斥所有權與受益權分離/386
二、德國物權行為理論的影響/388
第七節權利的保護要求救濟的多元化/395
一、權利的概念/395
二、一束權利(a bundle 0frightos)/398
第八節善意第三人規則是否起著推定信託的作用/401
一、推定信託適用於第三人/402
二、大陸法系善意第三人的規則不能反映或覆蓋推定信託關於第三人的範圍/404
第九節刑法中財產追蹤制度與推定信託/412
一、現有財產制度的規定/412
二、國家財產權優於私人財產權/413
三、物權保護的原則應當包括一體保護原則、平等保護原則和效益原則/414
第十節從自由裁量權角度看推定信託移植我國的可能性/415
一、推定信託是法官自由裁量的典型代表/415
二、大陸法系下法官的自由裁量/419
三、大陸法系的不當得利規則在適用中存在的自由裁量/422
第六章結論/424
第一節我國立法及司法層面類似推定信託的規定及司法實踐/42A
一、在商事方面涉及的類似推定信託的規定/424
二、在家庭婚姻財產方面涉及內容與推定信託相同或相近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434
三、司法實踐/434
第二節結論——在不當得利的基礎上適用推定信託/456
一、非良知行為是極其彈性的法律概念/456
二、無論獲得財產是否有殺人的動機,殺人者都不可以獲得受害人所遺留的財產,即使受害人在生前所立的遺囑中把遺產留給他/457
三、善意第三人原則不影響推定信託的適用/458
四、接受推定信託的救濟性質/459
五、推定信託同樣可以適用於家庭財產/461
六、大陸法系制度下的法官同樣可以在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在具體案件中行使司法意義的自由裁量權/461
七、不當得利首先應當成為推定信託適用的前提條件/462
主要參考資料/465
後記/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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