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縣質監局

1、綜合管理業務對口市局監督科,負責省、市局質量監督工作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組織實施和本縣的質量監督工作; 1、綜合管理業務對口市局計量科,負責省、市局計量工作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組織實施和本縣計量監管工作; 7、協同上級和本局其他業務股室做好相關業務工作;

領導班子局 長:謝升華 副局長:王德柱 曹華祥紀檢組長:朱建宇黨組成員:王光文
工作機構及主要職能
(一)辦公室 職責:對口市局辦公室、財務科、法制科有關業務及報表工作。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制訂機關工作制度,組織協調機關政務,起草全局綜合性檔案;負責全局法制宣教工作;負責全局檔案、檔案、案卷的整理歸檔;負責車輛調度、保密、信訪、保衛、財務、基建、房產等後勤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公務接待和外事接待工作;負責全局綜合性統計;負責宣傳報導工作;負責辦公室內勤(包括值班、電話、接待來人來訪、衛生等)。
(二)政工股 職責:對口市局人事科有關業務和報表工作,負責全局幹部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社會保障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幹部職工政治思想和業務能力的考核及評優工作,協助主管政工的領導搞好老乾業務工作。負責起草和整理與本職責範圍有關的檔案。完成所屬業務股的工作目標。
(三)監督股 職責:
1、綜合管理業務對口市局監督科,負責省、市局質量監督工作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組織實施和本縣的質量監督工作;
2、負責全縣非食品類產(商)品定期監督抽查計畫的審核、上報、監督實施和國家免檢產品的協助申報;
3、負責縣局系統內質檢機構的監管服務;
4、負責全縣除食品企業以外的非發證生產企業的質量、標準、計量、包裝標識、認證制度和檢驗制度等綜合監管工作(劃歸標質股、計量股監管的企業除外);
5、負責做好所監管企業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違反強制性標準的用能產品、設備以及能效標識的監管工作;
6、協助產檢計量所做好監管企業的產品質量的定期檢驗、法定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許可檢驗、實驗室比對檢驗等委託檢驗及計量器具校準工作;
7、協同上級和本局其他業務股室的相關業務工作。
(四)標質股
1、綜合管理業務對口市局標質科,負責省、市局標質工作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組織實施和本縣的標質工作;
2、負責全縣生產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審查,協助制標和雙采工作(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除外);負責組織全縣名優產品、地理標誌產品初評、協助申報和農業標準化示範基地項目建設;
3、負責全縣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和生產加工產品3C認證的指導、監督和匯總統計;
4、負責全縣非食品類發證企業生產許可證的受理、申報、初審,協助市局標質科作好獲證企業生產許可證的年度審查、發放、換證工作匯總統計工作;
5、負責縣內各水泥廠、眼鏡配製店、各膠合板及木業製品廠、耐腐設備廠、鋁材塑鋼加工店、蓄電池廠、菸草公司、醫藥原料廠、拉絲廠、電動機廠、印刷廠、裝飾材料加工廠、電力金具廠的標準、計量、質量和包裝標識等綜合監管工作;負責做好監管企業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違反強制性標準的用能產品、設備以及能效標識的監管工作;
6、協助產檢計量所做好監管企業的產品質量的定期檢驗、法定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許可檢驗、實驗室比對檢驗等委託檢驗及計量器具校準工作;
7、協同上級和本局其他業務股室做好相關業務工作。
(五)食品股
1、綜合管理業務對口市局食品科,負責省、市局食安工作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組織實施和本縣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2、負責全縣食品發證生產加工企業市場準入和生產許可證的受理、組織審查、申報和發證或協助發證工作;
3、負責縣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及其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機械設備、洗滌用品、化妝品、保健品和消毒劑等生產加工企業的質量、標準、計量的綜合監管工作;
4、協助產檢計量所做好監管企業的產品質量的定期檢驗、法定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許可檢驗、實驗室比對檢驗等委託檢驗及計量器具校準工作;
5、負責做好所監管企業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違反強制性標準的用能產品、設備以及能效標識的監管工作;
6、協同上級和本局其他業務股室做好相關業務工作。
(六)計量股
1、綜合管理業務對口市局計量科,負責省、市局計量工作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組織實施和本縣計量監管工作;
2、負責全縣定量包裝商品定期監督抽查的組織實施、匯總報表
3、負責全縣計量認證授權機構的監管服務;
4、負責縣內煤炭企業、廣播電視、電信通訊、郵政、發供電、石油、鹽業、自來水、醫院、測繪、物流、機動車檢測站和機動車檢測維修行業的綜合監管服務工作;
5、負責全縣能源計量器具的綜合業務管理和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的監管工作;做好所監管企業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違反強制性標準的用能產品、設備以及能效標識的監管工作;
6、協助產檢計量所做好監管企業的產品質量的定期檢驗、法定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許可檢驗、實驗室比對檢驗等委託檢驗及計量器具校準工作;
7、協同上級和本局其他業務股室做好相關業務工作;
(七)特設股
1、綜合管理業務對口市局特設科、信息所,負責省、市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及信息工作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組織實施和本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及信息工作;
2、負責全縣特種設備定期監督檢驗計畫的擬制、申報;
3、負責全縣特種設備的使用登記、註冊發證工作;
4、負責縣內特種設備生產、銷售、安裝、維修、改造、使用單位綜合監管服務,對高耗能的特種設備,依法實行節能審查和監管;
5、負責全縣組織機構代碼辦證、年檢和代碼的監管工作,縣政務中心的質監視窗只負責新辦企業的代碼辦證、年檢工作;
6、為社會提供代碼等技術信息查詢服務;
7、協助產檢計量所做好壓力表的強檢工作;
8、協同上級和本局其他業務股室做好相關業務工作。
(八)稽查隊
1、綜合管理業務對口市局稽查支隊,負責省、市局稽查工作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流通領域的稽查執法工作(本縣生產的食品企業和已列入各有關業務股室監管的行業除外);
2、負責全縣農資、建材批零市場、超市、計算機市場、網咖、學校、賓館、餐飲、房地產、建築工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和消防器材和手機經銷店(移動、電信、聯通公司自身經營核算的除外)、藥店、糧食收購、貯運等行業的強制性標準、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生產許可證、QS標誌和3C標誌、包裝標識等綜合監管執法工作,負責監管除生產領域以外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違反強制性標準的用能產品、設備以及能效標識的監管工作;。
3、負責全縣流通領域的條碼執法工作;
4、負責全縣沐浴、足浴、按摩等特種服務行業使用生產許可證管理產品的綜合監管工作;
5、協助產檢計量所做好監管企業的產品質量的定期檢驗、法定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許可檢驗、實驗室比對檢驗等委託檢驗及計量器具校準工作;
(九)產檢計量所
1、負責全縣經省局批准承檢項目的產品質量檢驗和經省局授權的強制計量器具的檢定;
2、接受社會委託檢驗、消費者投訴委託檢驗和各單位內部使用計量器具的校準;
3、協助市產檢所做好抽樣送檢工作,協助市計量所的計量檢定工作;
4、配合本局各業務股隊作好產品質量的檢驗和計量器具的檢定。
5、內設產品質量檢驗、計量檢定和大型衡器檢定三個中心。
6、負責局裡委託的小型衡器執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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