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科學、規範、有效地開展醫療救治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對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現就應對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醫療救治準備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認識做好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醫療救治工作的重要意義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分析意見,全人群對甲型H1N1流感病毒均易感,隨著北半球秋冬季的來臨,甲型H1N1流感發生大規模流行的風險顯著上升,可能給人群健康和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巨大危害。做好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醫療救治工作,對於保障人民民眾健康安全、促進我國經濟平穩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應對可能發生的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醫療救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統籌協調轄區內各種醫療資源,做好醫療救治相關準備工作。
二、切實加強應對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醫療救治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應對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組織領導和工作部署,成立甲型H1N1流感醫療救治工作領導機構,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工作責任。要制訂應對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醫療救治工作方案,明確醫療機構的工作職責和有關流程;要對醫務人員進行全員培訓,使其熟練掌握工作方案和有關流程。
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成立感染性疾病、傳染病、呼吸、重症醫學、兒科、護理、醫院感染控制、臨床檢驗、醫學影像、中醫等專業組成的臨床專家組,負責指導轄區內甲型H1N1流感醫療救治工作。省級專家組要重點加強對各地區甲型H1N1流感醫療救治,尤其是重症病例醫療救治工作的指導和支持,要指導醫務人員做好甲型H1N1流感病例與不明原因肺炎等疾病的鑑別診斷。
三、結合工作實際,分類救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
根據應對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總體預案不同回響級別,實行分級分類醫療救治。
(一)對甲型H1N1輕症病例採取居家隔離治療措施。設區的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要落實我部《甲型H1N1流感輕症患者居家隔離治療管理方案(試行版)》要求和有關規定,根據本轄區甲型H1N1流感醫療救治需要、醫療資源現狀及收治能力,對符合標準的輕症病例採取居家治療措施。居家治療由定點醫院經治醫師結合相關診療方案和患者具體病情確定,在徵得患者同意後進行。對居家治療患者應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專人負責,每日監測體溫和病情變化,一旦發現病情變化要及時轉至定點醫院進行治療。
(二)需住院治療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要在定點醫院集中收治。設區的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集中患者、集中專家、集中資源、集中收治”原則,結合當地疫情發展特點和醫療資源情況,在滿足日常醫療需求和急危重症救治的前提下,指定定點醫院集中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定點醫院要符合呼吸道傳染病收治要求,不具備條件的要對相應的設備設施等進行改善、改造,使之達到收治呼吸道傳染病的要求。
在設區的市範圍內,傳染病醫院可以作為定點醫院並優先啟用;要確定適宜數量的,符合呼吸道傳染病收治要求,具備感染科、呼吸科、重症醫學科、實驗室檢測等救治條件的綜合醫院作為後備醫院,當患者數量超過傳染病醫院收治能力時,按順序啟用後備醫院專門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必要時,可以建議當地人民政府徵用賓館、學校等,改善通風條件,集中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定點醫院啟用時要在設區的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騰空,符合出院條件的患者可以辦理出院手續,不符合出院條件的要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地轉送至非甲型H1N1流感定點醫院繼續治療。
(三)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要在定點三級醫院集中收治。設區的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要在定點醫院中指定具備較強綜合實力和救治條件、符合呼吸道傳染病收治要求的三級醫院,集中收治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定點醫院要成立感染性疾病、傳染病、呼吸、重症醫學、兒科、護理、醫院感染控制、臨床檢驗、醫學影像、中醫等專業的專家組,負責重症病例的醫療救治工作。同時,設區的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要組建相關學科專家組,支援集中收治重症病例的定點醫院。
四、嚴格落實醫院感染控制要求
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甲型H1N1流感醫院感染控制工作,嚴格按照《甲型H1N1流感醫院感染控制技術指南(2009年修訂版)》要求,制訂相關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規範和流程,建立並落實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要根據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病學特點,針對傳染源、傳播途徑和易感人群三個基本環節,切實落實各項措施,有效開展消毒隔離工作,科學實施醫務人員個人防護。要按照《醫療機構預檢分診管理辦法》,規範門診、急診的接診流程,在易於隔離、方便患者就診的地方設立相對獨立的發熱門診和隔離觀察室,有明顯標識引導。發熱門診要保證充足的候診、就診空間,改善通風條件,及時分流患者。要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嚴格實驗室質量控制。要加強病房管理,嚴密監測住院病例症狀,發現疑似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患者應當及時隔離,避免感染其他患者。要加強探視管理,對有發熱、流感症狀的探視人員應當限制進入病房。要加強醫務人員個人防護,發現有發熱、流感症狀的醫務人員應避免接觸患者。
定點醫院的環境布局要符合醫院感染控制要求,要加強人流和物流的管理,嚴格執行探視制度,防止院內交叉感染。
五、做好病例轉運工作
醫療機構轉運需住院治療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時,要通知急救中心(站)將病例轉運至定點醫院。急救中心(站)要按照《甲型H1N1流感病例轉運工作方案(2009年修訂版)》有關規定,設定專門的區域停放轉運救護車輛,配置洗消設施,配備專門的醫務人員、司機、救護車輛負責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轉運工作。醫療機構和急救中心(站)要做好病例轉運交接記錄,並及時報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
六、做好醫療救治物資和醫務人員準備工作
(一)醫療救治物資準備。各省級和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要了解當地藥品、疫苗、防護用品、呼吸機等儲備情況及調動使用程式。要詳細掌握可調動醫療資源數量,包括病床數、醫護人員數、呼吸機數(包括成人呼吸機和兒童呼吸機)、救護車數、儲備的藥品和防護用品數,以及其他必需的設備、設施數,並保證儲備物品的完好和可用。要科學測算現有醫療資源和流感大流行期間所需醫療資源之間的差距,儲備必需的呼吸機、藥品、防護用品等。要及時評估儲備的醫療資源,一旦資源不足,應及時向當地同級政府申請補充。要做好定點醫院感染科、呼吸科、重症醫學科、實驗室檢測等能力的儲備和建設。
(二)醫務人員準備。各省級和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組建甲型H1N1流感醫療隊,支援定點醫院醫療救治工作。醫療隊人員組成要包括醫師、護士和醫院感染控制人員。醫療隊要按梯隊組建,並根據醫療救治工作需要順序啟動。第一梯隊以呼吸、感染、傳染病專業為主,第二梯隊以重症醫學、急診、兒科、中醫等專業為主,第三梯隊為其他專業醫務人員。各地可以根據醫療救治工作需要,對醫療隊人員和專業構成進行相應調整。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醫療隊可以參加重症病例醫療救治工作,第三梯隊醫療隊經過相關專業培訓後,可以參加其他需要住院治療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醫療救治工作。
(三)開展醫務人員培訓和演練。各省級和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組織醫務人員全員培訓,使其熟悉掌握甲型H1N1流感相關防控和診療方案、處置原則、工作流程等。要組織定點醫院騰空、病例分流轉運、醫院感染防控等工作的演練,確保取得實效。
七、認真制訂醫療救治工作方案
各省級和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要依照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制訂應對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醫療救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內容應包括:
(一)省級醫療救治組織領導機構和省級專家組名單;
(二)定點醫院名單、收治重症病例的定點醫院名單,各定點醫院啟動程式,各定點醫院規模、相關專業(感染性疾病、傳染病、呼吸、重症醫學、兒科、護理、醫院感染控制、臨床檢驗、醫學影像、中醫)醫務人員數量、必備的醫療設備設施情況等;
(三)各定點醫院騰空的具體方案,包括組織領導、職責分工、騰空流程、安全保障等;
(四)醫療隊組建情況,包括隊伍數量、人員構成、專業構成、梯隊等;
(五)全員培訓的計畫和安排;
(六)演練安排;
(七)本轄區相關醫療資源評估情況,其中要包括醫療機構、各專業(感染性疾病、傳染病、呼吸、重症醫學、兒科、護理、醫院感染控制、臨床檢驗、醫學影像、中醫等)床位和人員、呼吸機(成人呼吸機和兒童呼吸機)數量等,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期間日常醫療工作占用醫療資源數,可用於甲型H1N1流感醫療救治的醫療資源數,預測可能存在的缺口及補充方案。
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將本轄區應對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醫療救治工作方案,於2009年9月18日前報送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周奕清、張尉、付文豪
傳 真:略
E-mail: 略
衛生部辦公廳
二○○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