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衛星通信系統干擾協調:為了保證同頻段各通信系統的傳輸質量,有效地利用同步衛星軌道和頻譜,對各系統之間的干擾進行必要的限制。我們將這些限制和舉措稱為衛星通信系統干擾協調。
如果對通信系統信號或衛星信號估算的干擾數值超過了《國際無線電規則》或其它通信組織所規定的指標,則有關部門或有關國家之間,就必須進行溝通協調,並採取相應措施,使通信系統相互間的干擾值符合相應的要求。
中文名:衛星通信系統干擾協調
外文名:Interference Coordination for Satellite Communication System
別稱:無
套用學科:信息通信、衛星通信
特點:同頻段、傳輸質量、軌道、頻譜、干擾
干擾
衛星通信系統之間的干擾在什麼情況下產生的呢?
1、衛星通信系統與地面微波接力通信系統,如果共用同一頻段會出現多個途徑的干擾。
2、多個同步軌道衛星通信系統,如果共用同一頻段,本地球站會受到相鄰衛星通信系統的干擾。同步軌道的衛星如圖1所示。
圖1 同步軌道衛星
因為是不同的衛星通信系統,分屬不同的組織或國家,在進行干擾協調時,雙方或多方需要共同認可干擾電平的上限,同時還必須確定干擾許可電平與噪聲功率的分配關係。為此,國際無線電諮詢委員會(CCIR)對通信系統的傳輸質量和允許的干擾電平都做了明確的規定。
衛星通信系統與地面微波接力通信系統之間的估算與協調
下面介紹衛星通信系統與地面微波接力通信系統之間的估算與協調:
協調程式
《國際無線電規則》規定了干擾信號電平的要求,同時也規定了協調的程式:
1)計畫建立一個新地球站的國家,先將已經計算好的協調區域圖遞交給鄰近的國家和地區。
2)將協調結果通報國際頻率登記委員會(IFRB),IFRB將根據所收到的數據資料,公示出協調區域以便於各方核對。
3)若協調達成協定,則新的地球站可以投入運行了。
4)如果在運行中要改變某一參數或擴展頻段,都必須重新協調。
協調距離
指的是共用同一頻段的地球站和地面微波站之間無有害干擾的最小距離。它需要專業人員計算。為了減小干擾,最重要的就是抑制天線的旁瓣。地面微波站選址時,必須避免使它的天線主波束指向地球站或天空中的衛星。大家通常會發現地球站一般都儘可能選在山巒環抱的地方。
協調區域
當算出地球站在各個方向的協調距離時,再將這些距離的端點逐一連線起來。這樣,圍繞地球站(或地面微波站)就形成了一個區域。我們稱這個區域為協調區域。
衛星通信系統之間的干擾協調
接著介紹衛星通信系統之間的干擾協調:
協調程式
《國際無線電規則》同時也規定了相應的協調程式:
1)凡要發射衛星的國家和組織,應該將該衛星通信系統的參數按《國際無線電規則》的規定遞交IFRB。
2) IFRB將上述衛星通信系統參數資料分發給各國的主管部門。
3)已經擁有衛星通信系統或已經表示過這種意圖的有關主管部門採用△T干擾計算法,來評價上述衛星通信系統的干擾程度。如果幹擾很大時再按《國際無線電規則》的要求相互提出更詳細的資料,研究干擾電平是否符合限制的要求,是否需要相互通過變換參數來進行協調。
4)最終協調的結果應通報給IFRB。
T干擾計算法
這是《國際無線電規則》提出的一種簡便的衛星通信系統之間計算干擾的方法,主要用來估算兩個衛星通信系統之間的互相干擾程度。我們知道,通信系統的內部總是會產生熱噪聲的,這個熱噪聲與溫度一般呈線性增加關係,溫度越高,熱噪聲產生的功率越大,對通信質量的影響也越大。通信系統的傳輸質量除了受到內部熱噪聲造成的影響外,還會受到很多外來干擾的影響,那么如何評估外來干擾對通信系統的影響呢?一般地我們把這些外來干擾當作熱噪聲一樣處理——△T干擾計算法就是按照這種原理把系統間的干擾折算為衛星線路等效噪聲溫度的增加量,以此來評估來自相鄰系統的干擾對本系統影響的大小。通過這種方法,干擾的計算就與衛星通信系統所用的調製方式無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