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妝字

化妝品(文號為“衛妝字”)是指以塗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的方法,散布於人體表面任何部位(皮膚、毛髮、指甲、口唇、口腔黏膜等)以達到清潔、消除不良氣味、護膚、美容和修飾目的的日用化學品。 2011年12月12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通知,就實施《化妝品命名規定》有關事宜做出規定。 依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在《化妝品命名規定》發布實施前已批准或備案使用的產品名稱或商標名,原則上可繼續使用,存在嚴重誤導、欺騙消費者情況的除外。

概述

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工作繼續按衛生部《健康相關產品衛生行政許可程式》(衛監督發〔2006〕124號)、《衛生部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申報受理規定》(衛監督發〔2006〕191號)和《化妝品衛生規範(2007年版)》等有關規定和技術要求進行。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審評中心承擔化妝品技術審評工作,承擔技術審評有關的行政許可技術審查延期通知書、行政許可技術審查意見告知書及相應補充資料、覆核申請發放與接收工作。化妝品技術審評有關信息可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審評中心網站查詢。

分類

化妝品的批號我們一般都統稱為衛妝字,那么衛妝字都可分為幾類呢?查看不同的化妝品類別可發現,的化妝品的批准文號有“衛妝準字”、“衛妝特字”、“衛妝備進字”和“衛妝特進字”。

解析

衛妝準字:是衛生部化妝品檢測部門批准的國產化妝品(合格)。(例如:泊美、夢妝等品牌是在國內生產,並且在國內銷售的產品)。

衛妝備進字:是衛生部化妝品檢測部門準許的進口化妝品(即檢測合格,允許進口)(例如:蘭芝,專櫃賣的都是從韓國進口來的產品,所以外盒上都會標有衛妝備進字)根據國內的有關規定,凡是進口的化妝品全部都是衛妝進字號。進口的普通化妝品應在上市前需向衛生部申請備案,經審核准予備案的衛生部發給備案憑證。普通進口化妝品備案文號格式為“衛妝備進字(發證年份)第****號”,如衛妝備進字(2005)第1234號,表示該產品於衛生部在2005年準予備案進口的普通化妝品第1234號,是每年度按批准時間先後順序分別編排的序號,一個產品一個序號。衛妝備進字(四位數年份)第xxxx號。

衛妝特進字:對具有育發、染髮、燙髮、脫髮、美容、健美、防臭、祛斑、防曬作用的9種化妝品屬於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須向衛生部申請,經同意之後,發給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證可批件,批准文號格式為“衛妝進號(發證年份)第****號”。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的批准文號為:衛妝特進字(四位數年份)第xxxx號。

衛妝特字:是衛生部批准的國產特殊化妝品,如整容產品和藥物美容產品等(合格)。它的批准文號格式為衛妝特字(四位數年份)第xxxx號。

變更

特殊用途化妝品批准文號和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號作相應調整。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批准文號體例為國妝特字G********,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批准文號體例為國妝特進字J********,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號體例為國妝備進字J********。批准文號(備案號)中“********”的前4位為年份,後4位為行政許可的先後順序,每年度從0001號開始分別編排。衛生部已許可的化妝品,在批件有效期內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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