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第1版 (2006年8月1日)
平裝: 973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7802263425, 9787802263420
條形碼: 9787802263420
尺寸: 20.8 x 14.6 x 3.6 cm
重量: 962 g
內容簡介
《行政法律適用全書2007》最大創新在於首創了具有極大關聯檢索功能的“注釋連結”,將重點法條的相關規定以腳註形式全面展現,使讀者可以最便捷的方式查找出一個法律問題涉及的所有規定。最全面準確的收錄,使讀者能夠更加全面、準確和高效地解決實踐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最合理規範的分類,《行政法律適用全書2007》首先按照主題內容進行分類,再次按照法律檔案的效力等級進行分類,讓讀者能夠更加方便、迅速和準確的查找及運用法律。最強大實用的檢索,《行政法律適用全書2007》每章前面都有重點提示檢索,方便讀者迅速找到常用問題的關鍵條文。此外,主要法律和行政法規的條文前都附有條文主旨,讓讀者一目了然。
目錄
一、綜合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04年3月1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2000年3月15日)
行政法規及檔案
行政法規制定程式條例(2001年11月16日)
規章制定程式條例(2001年11月16日)
法規規章備案條例(2001年12月14日)
信訪條例(2005年1月10日)
宗教事務條例(2004年11月30日)
二、行政處罰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1996年3月17日)
行政法規及檔案
國務院關於貫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1999年4月15日)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2004年11月30日)
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1997年11月17日)
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2000年2月12日)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2002年8月22日)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1999年8月1日)
部門規章及檔案
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2003年1月6日)
罰款代收代繳管理辦法(1998年5月28日)
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2001年7月9日)
安全生產違法委為行政處罰辦法(2003年5月19日)
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辦法(2003年7月24日)
勞動行政處罰若干規定(1996年9月27日)
食品衛生行政處罰辦法(1997年3月15日)
衛生行政處罰程式(1997年6月19日)
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1998年3月6日)
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辦法(2003年11月5日)
《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辦法》修正案(2003年11月5日)
國務院法制局辦公室關於貫徹執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意見(1997年11月17日)
三、行政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2003年8月27日)
四、行政複議
五、行政訴論
六、行政賠償
七、公安
八、民政
九、司法行政
十、人事
十一、教育
十二、文化、體育
十三、一、綜合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04年3月1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2000年3月15日)
行政法規及檔案
行政法規制定程式條例(2001年11月16日)
規章制定程式條例(2001年11月16日)
法規規章備案條例(2001年12月14日)
信訪條例(2005年1月10日)
宗教事務條例(2004年11月30日)
二、行政處罰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1996年3月17日)
行政法規及檔案
國務院關於貫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1999年4月15日)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2004年11月30日)
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1997年11月17日)
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2000年2月12日)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2002年8月22日)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1999年8月1日)
部門規章及檔案
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2003年1月6日)
罰款代收代繳管理辦法(1998年5月28日)
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2001年7月9日)
安全生產違法委為行政處罰辦法(2003年5月19日)
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辦法(2003年7月24日)
勞動行政處罰若干規定(1996年9月27日)
食品衛生行政處罰辦法(1997年3月15日)
衛生行政處罰程式(1997年6月19日)
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1998年3月6日)
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辦法(2003年11月5日)
《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辦法》修正案(2003年11月5日)
國務院法制局辦公室關於貫徹執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意見(1997年11月17日)
三、行政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2003年8月27日)
四、行政複議
五、行政訴論
六、行政賠償
七、公安
八、民政
九、司法行政
十、人事
十一、教育
十二、文化、體育
十三、衛生、計畫生育
十四、城鄉建設
十五、環境資源衛生、計畫生育
十四、城鄉建設
十五、環境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