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失業保險和就業管理服務中心

(一)再就業服務工作:負責審核、發放《再就業優惠證》並組織年審;審核認定可以享受再就業優惠政策的企業,頒發認定證書;對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日常管理服務;組織小額擔保貸款審核、推薦;指導基層勞動保障工作所(站)開展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的認定和幫扶工作,配合市養老中心組織實施“銀髮幫扶工程”;審核、發放符合政策人員的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指導“充分就業社區”創建活動,並組織考核驗收;指導基層勞動保障平台建設和區、縣、街、居再就業服務工作;配合組織實施“陽光再就業工程”系列活動及其它再就業促進活動。 (二)職業介紹工作:負責綜合管理全市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網路,收集和發布用工信息和求職信息,審核招聘簡章和求職人員資質;調查分析人力資源市場供求狀況,為用人單位、求職者和培訓機構提供信息服務;組織開展職業指導,為求職者和用人單位提供諮詢服務,引導調整就業觀念和依法用工;組織開展職業介紹,為求職者和用人單位辦理求職登記,介紹就業或推薦用工,做好日常求職招聘服務,定期組織人力資源招聘會;組織開展勞務輸出工作;組織發放《安徽省就業服務卡》;組織實施失業登記和就業登記工作;受理用人單位用工備案;指導市轄區、縣及街道社區的職業介紹工作。 (四)就業訓練工作:根據人力資源市場的需求和量力而行的原則,開辦並適時調整職業技能培訓的專業設定;面向城鄉各類有培訓需求的用工單位和勞動者組織開展技能培訓,重點做好登記失業人員的培訓;為參訓人員提供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再就業扶持政策、用工招聘信息及職業技能鑑定、推薦就業等方面諮詢和指導服務;為參訓並考試合格人員頒發職業技術培訓證書和申辦職業技能鑑定;組織開展創業培訓,為參訓人員提供創業指導服務;指導市轄三縣的創業培訓工作。

中心主任:吳延坤
工作職責:
(一)再就業服務工作:負責審核、發放《再就業優惠證》並組織年審;審核認定可以享受再就業優惠政策的企業,頒發認定證書;對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日常管理服務;組織小額擔保貸款審核、推薦;指導基層勞動保障工作所(站)開展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的認定和幫扶工作,配合市養老中心組織實施“銀髮幫扶工程”;審核、發放符合政策人員的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指導“充分就業社區”創建活動,並組織考核驗收;指導基層勞動保障平台建設和區、縣、街、居再就業服務工作;配合組織實施“陽光再就業工程”系列活動及其它再就業促進活動。
(二)職業介紹工作:負責綜合管理全市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網路,收集和發布用工信息和求職信息,審核招聘簡章和求職人員資質;調查分析人力資源市場供求狀況,為用人單位、求職者和培訓機構提供信息服務;組織開展職業指導,為求職者和用人單位提供諮詢服務,引導調整就業觀念和依法用工;組織開展職業介紹,為求職者和用人單位辦理求職登記,介紹就業或推薦用工,做好日常求職招聘服務,定期組織人力資源招聘會;組織開展勞務輸出工作;組織發放《安徽省就業服務卡》;組織實施失業登記和就業登記工作;受理用人單位用工備案;指導市轄區、縣及街道社區的職業介紹工作。
(三)失業保險待遇管理工作:配合征繳中心提出市本級失業保險基金年度征繳計畫和支出預算,配合完成失業保險基金年度征繳任務;執行失業保險待遇支付政策,確保各項失業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依法受理解除勞動關係人員的失業登記,審核資質,接收檔案,核定待遇;為符合政策規定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證明,核發失業保險金及其它失業保險待遇;管理失業保險金支出帳戶,嚴格執行內控制度,配合征繳中心及有關部門做好失業保險基金收支對帳及年度決算;配合征繳中心共同維護失業保險參保單位、參保人員以及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基本信息,執行好失業保險報表統計、失業人員預測報告和失業保險信息披露制度;做好登記失業人員的其它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市轄三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四)就業訓練工作:根據人力資源市場的需求和量力而行的原則,開辦並適時調整職業技能培訓的專業設定;面向城鄉各類有培訓需求的用工單位和勞動者組織開展技能培訓,重點做好登記失業人員的培訓;為參訓人員提供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再就業扶持政策、用工招聘信息及職業技能鑑定、推薦就業等方面諮詢和指導服務;為參訓並考試合格人員頒發職業技術培訓證書和申辦職業技能鑑定;組織開展創業培訓,為參訓人員提供創業指導服務;指導市轄三縣的創業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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