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工程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法規;根據我市實際情況,研究制訂相關發展戰略、改革方案、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二)指導和管理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總體規劃以及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各類開發區建設規劃的審查報批;指導與管理村鎮規劃的編制;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三)貫徹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定額和部管行業、省管行業的標準定額,組織制定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投資估算指標、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四)參與全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論證;參與制定全市城市基礎設施投資計畫,並指導、監督、檢查其計畫執行情況;指導與管理全市城鄉基礎設施建設計畫與統計。
(五)指導和管理全市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管理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和安全;貫徹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中介組織管理的法律和規章並監督指導;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內、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六)指導和管理全市城市建設和村鎮建設;指導城市燃氣、市政設施、園林、市容和環衛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負責對國家及省、市風景名勝區的保護監督工作。
(七)指導與管理全市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住宅和房地產行業管理;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規範房地產市場;研究制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管理住房制度改革,指導和管理住房公積金的使用。
(八)指導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的貫徹實施;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九)組織制定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組織行業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行業的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執業資格的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新增職能
(一)二級及二級以下建築業企業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資質,工程勘察乙、丙級資質,建築工程設計乙、丙級資質和其他建設工程設計丙級資質,施工圖審查機構認定,房地產開發二級及以下企業資質,工程造價諮詢企業乙級資質,工程監理乙、丙級企業資質,丙級以下房產測繪機構,拆遷承辦企業資質,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物業管理企業二級資質和房地產估價機構二級以下資質,二級、三級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由縣(市)主管部門審查,報省主管部門審批,抄報地市主管部門。
(二)乙級、暫定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由縣(市)主管部門審核,報省主管部門認定,抄報地市主管部門。
(三)三級以下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由縣(市)主管部門審批及資質證書發放,抄報省、地市主管部門。
(四)需要國家和省核准的建設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由縣(市)主管部門審查,報省主管部門審批,抄報地市主管部門。
內設機構
・ 虎林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處
・ 虎林市城市規劃管理處
・ 虎林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 虎林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 鄉建股工作
・ 城建股工作
・ 建築市場管理股工作
・ 計畫財務審計股工作
・ 辦公室工作職能
・ 虎林市路燈管理所
・ 虎林市城市道路管理站
・ 虎林市建築設計室
・ 建設安全監察站
・ 虎林市工程質量監督站
・ 虎林市城建監察大隊
・ 虎林市房地產管理處
・ 虎林市園林事業管理處
・ 虎林市村鎮建設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