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沿革
蘭開斯特這個名字是以‘Lan’和‘caster’兩個部分組成,意為“呂訥河上的羅馬城堡”。開斯特是由古英語辭彙“cæster”演變而成,意為“羅馬人的城堡”。而蘭則是取名自河流呂訥河(River Lune)。
1086年,末日審判書首次提及蘭開斯特。
1193年6月12日,蘭開斯特成為一個自治市鎮。
1612年,著名的彭德爾女巫在蘭開斯特城堡審判。
1880年,一個永久性的軍事兵建設立。
1894年,鳳凰街鑽廳完成。
1937年,許多建築在城市中心,蘭卡斯特得到城市的地位。
2004年3月,蘭開斯特被授予公平貿易城市的地位。
2015年5月,伊莉莎白二世(Elizabeth II)女王陛下訪問了蘭開斯特城堡。
行政區劃
在1972年地區政府行動中,蘭卡斯特市的部分市界被定為蘭開夏郡的部分疆界。當時的五個當地政府區被合併成蘭卡斯特市。而這五個當地政府區包括市級自治區蘭開斯特自治市、摩康布和希舍姆、康福斯城市區、蘭卡斯特農村區和呂訥斯戴爾農村區。
地理環境
蘭卡斯特市是蘭開夏郡最北部的城市,位於3英里(4.8公里)的內陸莫克姆灣。該市坐落在月牙河(River Lune)和蘭卡斯特運河(Lancaster Canal)沿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