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考國土局局長張祖金

(六)負責全縣土地的調查、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土地權屬、地籍管理和測繪管理工作;認真調處權屬糾紛,組織實施城鄉地籍調查、土地定級工作。 (八)負責全縣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評測;管理規範土地市場和中介組織;負責城鎮土地轉讓、出租、抵押管理。 (九)組織實施全縣土地管理體制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不斷完善各項改革措施。

基本情況:

蘭考縣國土資源局位於中原路33號,現有職工433人,設有13個股室,下轄8個事業單位,18個基層國土資源所。主管全縣國土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現任局長張德府,黨委書記王瑞西,黨委成員共有8人。

領導分工:

張德府負責全面工作;
王瑞西分管黨務、工會、辦公室、人事、紀檢監察、征地、土地儲備中心;
呂家明分管地政地籍、婦聯、計畫生育,協調城關鄉、爪營、谷營;
樊志方分管監察大隊、測繪隊,協調張君墓、許河、架子;
肖富軍分管規劃股、評估所,協調儀封、儀封園藝場、城關鎮;
戴保江分管礦辦、有償辦,協調紅廟、閆樓、小宋;
毛華國分管整理中心、施工隊、行政服務大廳,協調三義寨、壩頭、道南工業區;
韓華振分管法制信訪、交易中心,協調南彰、孟寨、固陽。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土地、礦產資源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定本縣有關土地、礦產資源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
(二)編制和實施縣級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指導和組織鄉級規劃的編制、實施。
(三)貫徹落實耕地保護政策;實施農用地用途管制,嚴格保護基本農田;負責全縣未利用土地開發、復墾、整理的管理和監督,申報國家、省重點土地整理項目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使用土地整理專項資金。
(四)主管全縣土地的徵用、劃撥工作;負責農用地轉用管理;承擔上級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承辦由縣政府審批的建設用地的審批;負責企業重組、改組中土地資產處置的監督管理和權屬變更工作。
(五)監督檢查全縣土地利用情況,依法制止和糾正各種土地違法行為,查處各類土地違法案件。
(六)負責全縣土地的調查、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土地權屬、地籍管理和測繪管理工作;認真調處權屬糾紛,組織實施城鄉地籍調查、土地定級工作。
(七)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作價出資、轉讓租賃、交易和收購儲備等項工作;指導農村集體非農用地使用權的流轉工作。
(八)負責全縣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評測;管理規範土地市場和中介組織;負責城鎮土地轉讓、出租、抵押管理。
(九)組織實施全縣土地管理體制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不斷完善各項改革措施。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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