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西固區林業局

根據《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0]42號)和《中共蘭州市西固區委、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政府關於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區委發[2010]34號)精神,設立蘭州市西固區林業局(簡稱區林業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增加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林業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林業建設的中長期規劃、重點工程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造林綠化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監督管理林木、花卉種苗的生產、流通和使用;指導以植 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
(三)負責全區林業產業發展工作。指導經濟林果、森林和濕地生態旅遊、花卉、野生動植物資源開發利用、林產品儲藏加工等林業產業的發展與管理。
(四)負責全區森林資源保護工作。監管林木採伐、木材運輸;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負責林地的征占用初審工作;管理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負責林業行政案件的督查、督辦和查處。
(五)負責全區濕地保護工作。制定濕地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濕地的保護、開發與利用。
(六)負責全區荒漠化、鹽漬化防治工作。
(七)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利用;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八)負責全區林業改革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負責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負責全區退耕還林工作。
(九)負責全區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森林火情、火險的預測、預報和信息發布;制定森林火災撲救預案,組織、協調、指導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
(十)監督管理中央和省、市及區級林業資金;管理區級林業國有資產;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區級規劃的林業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實施森林和濕地生態效益補償工作。
(十一)指導全區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承擔林 區禁種鏟毒工作;協調、偵破森林案件;指導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穩定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林業建設技術推廣工作;負責林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全民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工作。
(十四)負責實施轄區內三北防護林工程建設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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