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0〕43號)和《中共蘭州市城關區委、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城發〔2010〕26號)精神,設立蘭州市城關區林業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將原區農林局的林業管理職責劃入區林業局。
主要職責
(二)負責全區造林綠化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監督管理林木、花卉種苗的生產、流通和使用;指導、開展植樹種草活動,防治水土流失。
(三)負責全區林業產業發展工作。指導經濟林果、森林和濕地生態旅遊、花卉和野生動植物資源開發利用、林產品儲藏加工等林業產業的發展與管理。
(四)負責全區森林資源管理工作。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監管林木採伐、木材運輸;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承擔由區政府批准的林地征占用初審工作;管理重點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負責林業行政案件的督察和查處。負責全區濕地保護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保護、開發與利用。
(五)組織實施國有林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退耕還林(草)工程、綠化通道工程、重點防護林體系工程、南北兩山環境綠化工程、荒漠化防治工程。
(六)負責全區林木病蟲害檢疫、防治工作;負責林業生產的查災、抗災、救災工作;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利用。
(七)負責全區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保護。
(八)負責全區林業改革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以及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等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落實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調處林權糾紛。
(九)負責全區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森林火情、火險的預測、預報和信息發布;制定森林火災撲救預案。
(十)負責全區林業資金和資產管理工作。管理區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實施森林和濕地生態效益補償工作。
(十一)指導和組織實施林業建設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林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全區義務植樹,組織開展全民義務和國土綠化宣傳發動工作;負責全區綠化費用的收繳、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擬定全區三北防護林工程建設的規劃,並組織實施;執行全區三北防護林生態工程建設有關技術規程標準及管理辦法;使用好三北防護林專項資金和其他有償資金。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人員編制
城關區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四、事業單位
1.城關區南北兩山環境綠化工程指揮部,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撥款。人員編制14名,其中領導職數9名(內設機構),幹部4名,工人1名。內設辦公室、造林綠化科、計畫財務科、水利工程科。
2.城關區林政稽查隊,科級建制,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撥款。人員編制2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幹部1名。
3.城關區林業工作站,科級建制,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撥款。人員編制8名,其中領導職數2名,幹部5名,工人1名。
4.城關區五一山造林站,科級建制,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差額撥款。人員編制67名,其中領導職數4名,幹部11名,工人52名。
5.城關區徐家山林場,科級建制,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差額撥款。人員編制76名,其中領導職數4名,幹部13名,工人59名。
6.城關區皋蘭山造林站,科級建制,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差額撥款。人員編制72名,其中領導職數4名,幹部8名,工人60名。
五、其他事項
城關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科級建制,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撥款。人員編制2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幹部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