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機構
內設科室主要職責
(一)綜合科職責:
1、負責機關思想政治學習、人事管理及業務培訓、目標管理等工作。
2、負責日常政務信息、檔案管理、考核和綜合協調工作。
3、負責財務資產管理、辦公用品購置、車輛管理、等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4、做好來文、來電、來函的登記、傳閱、督辦工作。
5、做好支隊會議的各項工作,並負責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的整理印發等工作。
(二)監察科職責:
1、負責城關區、七里河區、西固區、安寧區(經濟區)、及高新區重點地段土地、礦產資源、地質災害和測繪重點區域的巡查,對巡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及時制止。對調查、取證立案的違法案件提出處理意見。
2、負責城關區、七里河區、西固區、安寧區(經濟區)、紅古區、高新區、榆中縣、永登縣、皋蘭縣土地工作中上級交辦案件及礦產資源、地質災害和測繪工作信訪件的查處及答覆工作。
3、負責支隊案件的匯總、統計及歸檔工作。
4、負責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案件審理科職責:
1、負責全市土地、礦產資源、地質災害和測繪違法案件的審查、立案、處理及歸檔工作。
2、配合局執法處負責全市違法案件(衛片)月、季、年報表的匯總、統計及上報工作。
3、完成好國有建設用地用途管理徵收年租金徵收工作。
4、負責案件上報的督辦工作。
5、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