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高通案

蘋果高通案

蘋果高通案於2017年11月15日立案,高通公司於2018年7月10日向福州中院申請責令諸被告先行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請求對蘋果四家子公司的侵權產品iPhone 6S至iPhone X的7款手機產品停止銷售。 2018年12月10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由於蘋果公司侵犯了高通專利,禁止蘋果向中國進口並銷售多款iPhone機型。 2018年12月11日,蘋果提出抗訴,希望推翻iPhone在中國的銷售禁令。 2019年3月16日,高通宣布,美國加州南區地方法院陪審團裁定蘋果侵犯高通三項專利,支付3100萬美元的賠償款用於補償侵犯其技術帶來的損失。這三項侵權專利涉及高通公司在聖地亞哥發明的技術 。 2019年03月,手機晶片供應商美國高通公司控告蘋果侵犯專利,其中一宗獲判勝訴,法官建議禁止部分iPhone型號進口美國。

案件經過

提起訴訟

2017年9月,高通就曾在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對蘋果公司提起訴訟,稱蘋果侵犯高通的三件與電源管理和 Force Touch 觸屏技術相關的專利,並要求禁售相關的iPhone 產品。

銷售禁令

蘋果高通案 蘋果高通案

2018年12月10日晚間,高通在宣布,中國福州中級人民法院授予了高通針對蘋果公司四家中國子公司提出的兩個訴中臨時禁令,要求他們立即停止針對高通兩項專利的、包括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授權的產品的侵權行為。相關產品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所涉的兩項專利之前已經在專利無效程式中被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為有效。這次的禁令中,不包括蘋果公司2018年9月剛剛推出的新機型iPhone 。

2018年12月11日,蘋果提出抗訴,希望推翻iPhone在中國的銷售禁令。

2018年12月13日,蘋果三個子公司拒絕簽收法院裁定書,導致裁定書退回,高通已經向中國法院提交了強制執行(禁售)申請。

2018年12月15日,中國福州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立即禁止蘋果四家子公司在中國進口、銷售和發售多款iPhone產品。這個禁令源於高通向蘋果提出的法律訴訟,其內容是所屬高通的兩項專利技術未經授權在多款iPhone產品中使用並且售賣。涉及禁售的蘋果產品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禁令並未開始執行,打開蘋果官網仍能通過網路形式購買到已被禁售的產品。按照法律規定蘋果公司可以對這次禁令提起複議,據悉蘋果已於本周一向法院提起複議,十日內將由法院進行審查並裁定。

美國時間2019年4月16日,蘋果與高通達成和解協定,雙方撤銷在全球範圍內的法律訴訟。根據雙方對外公開的新聞稿里稱,和解協定中包含蘋果向高通支付一筆金額不詳的款項。雙方稱將繼續合作,同時公布了為期6年的新授權協定,且可以選擇延長兩年,此外還有一項為期數年的晶片組供應協定。

專利費糾紛

蘋果高通案 蘋果高通案

2019年1月15日訊息,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指控高通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案件中,高通與蘋果公司的專利授權費爭議曝光。

高通稱,公司的技術對於iPhone的正常運行必不可少。但是蘋果認為,每部iPhone 7.50美元的授權費遠遠超過了高通技術本身的價值。

證詞顯示,2006年,時任蘋果CEO的史蒂夫·賈伯斯(Steve Jobs)並不反對向高通支付相當於每部iPhone 7.50美元的授權費。但是蘋果COO傑夫·威廉士(Jeff Williams)表示,當雙方的協定在2012年即將到期時,授權費的可能上漲威脅到了蘋果的利潤,導致雙方重新磋商。

“高通拿槍指著我們的腦袋,”他在FTC與高通的反壟斷案中對美國地方法官高蘭惠(Lucy Koh)表示,“(每部手機7.50美元)聽起來可能不多,但是我們每年銷售數億部手機,要支付數十億美元授權費。”

這一授權費是FTC指控高通濫用它在全球智慧型機市場主導地位的關鍵。高通稱,公司持有的專利是所有現代化、高速手機數據網路運行的基礎。

高通在美首戰告捷

2019年3月15日,美國聖地亞哥的一個聯邦陪審團判給高通公司約3160萬美元的專利侵權索賠。高通公司股價上漲2.17%,盤後微跌。本次的訴訟只是兩家公司全球大規模訴訟的一小部分。整個訴訟的規模高達數十億美元 。

2019年3月16日,高通宣布,美國加州南區地方法院陪審團裁定蘋果侵犯高通三項專利,支付3100萬美元的賠償款用於補償侵犯其技術帶來的損失。這三項侵權專利涉及高通公司在聖地亞哥發明的技術 。

涉及專利

高通 高通

蘋果高通案所涉專利使消費者能夠調整和重設照片的大小和外觀、以及在手機上瀏覽、尋找和退出套用時通過觸控螢幕對套用進行管理。它們是高通在多個國家與蘋果爭端的多項專利中的其中兩項。

高通和蘋果關於這兩項專利的“戰爭”始於2017年1月20日,源於蘋果起訴高通徵收專利費,而後在2017年4月,蘋果更是宣布停止向高通支付專利費。兩者的專利糾紛不僅只影響了蘋果在中國的市場,共涉及6個國家,且涉案專利不僅限於軟體專利,還有3G、4G專利等。

此次中國福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所涉及的兩項軟體專利,它能夠使用戶調整和重設照片的大小和外觀,以及在手機上瀏覽、尋找和退出套用時通過觸控螢幕對套用進行管理。

案件影響

蘋果 蘋果

2018年12月11日,受銷售禁令影響,蘋果開盤跌2.34%,高通則開盤漲3.6%。但隨後,蘋果回應“最新版iOS作業系統不受禁令影響”、“已於本周一申請複議”,股價開始止跌回升,最終以0.66%的漲幅收盤,高通收盤漲幅2.23%。

2018年12月11日,天貓、京東、蘇寧均稱“暫未受禁令影響”;同時,高通聲明裁判文書不適用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產品,“和碩可以生產所有Plus型號的iPhone”,消費者暫時仍可購買到被禁售的iPhone。

2018年12月20日,德國慕尼黑一法院也對蘋果部分iPhone產品發布了禁售令。蘋果公司回應稱,將停售德國商店的iPhone 7以及iPhone 8手機。但所有型號iPhone將在德國市場第三方零售商店有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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