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府長洲縣永禁機匠叫歇碑

蘇州府長洲縣永禁機匠叫歇碑建於清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

簡介

蘇州府長洲縣永禁機匠叫歇碑
年代:清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
文物原屬:蘇州玄妙觀機房殿
文物現狀:藏於蘇州碑刻博物館(蘇州人民路三元坊府學文廟大成殿),拓片陳列在中國歷史博物館的通史陳列中。

發現

1956年一個星期天下午,江蘇師範學院(今蘇州大學)教授紀庸先生在家裡翻閱《吳門表隱》,發現第十一卷有這么一條:“永禁紗緞機匠叫歇幫行碑,在圓妙觀機房殿內。雍正十一年,長洲縣沈光曾奉巡撫高其倬、布政白鐘山、知府姚孔憲行勒石。”這記載引起了他極大的興趣,可惜這碑的文字從未有著錄,連《玄妙觀志》中也不載。於是他只好即刻到玄妙觀去查找,在道士的指引下,果然在觀中一間偏殿(機房殿)的牆中見到了這塊被砌在牆內、上半部分已被塗抹得不成樣子的石碑。
這正是工商經濟史中絕好的材料——永禁機匠叫歇碑。紀庸教授把碑看了又看,可是室內光線暗淡,要詳細了解,必須把碑取出才行。回到學院後,他去找才到蘇州不過幾個月的歷史系主任柴德賡先生,柴聽了很感興趣,兩人一起到有關部門幾經交涉,終於獲準取出了《叫歇碑》。仔細研究之後,柴德賡寫了《記〈永禁機匠叫歇碑〉發現經過》一文,作了介紹,發表在《文物參考資料》1956年第7期。

碑文

原文

江南蘇州府長洲縣正堂沈,為革除機匠叫幫之害等事。奉特授江南蘇州府正堂加一級紀錄七次姚憲牌開,奉署理江南蘇州等處十一府州承宣布政使司事分守常鎮道加三級紀錄十六次王憲牌開,奉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使總督江南江西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操江加二級紀錄八次趙批,升司詳請禁革機匠聚眾勒歇阻工一案緣由。奉批:如詳勒石永遵,仍候撫部院批示。繳。等因。又奉太子太保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理糧儲提督軍務巡撫江寧等處地方世襲三等阿恩哈尼哈番紀錄五次高批:如詳勒石永遵,取碑摹送查,仍飭地方官不時查察,勿令再復滋事,仍候督部堂批示。繳。各等因。到司仰府。奉此。合就抄粘轉,仰縣查照憲批來文,即便勒石永遵。該縣仍即不時查察。如敢再復滋事,即行嚴拿解究,並取碑摹五套送府,以憑轉呈各憲,毋得遲延,致乾未便。等因。並奉抄粘司看,內開:查得長洲縣詳禁機匠聚眾叫歇,勒加阻工一案,先據該縣通詳,奉憲批司查議。即經轉飭蘇州府妥議,詳司核轉去後,今據該府縣議詳,內稱:蘇城機戶,類多僱人工織。機戶出資經營,機匠計工受值,原屬相需,各無異議。惟有不法之徒,不諳工作,為主家所棄,遂懷妒忌之心,倡為幫行名色,挾眾叫歇,勒加銀,使機戶停職,機匠廢業。致機戶何君衡等呈請勒石永禁。通詳各憲,批查議詳。並稱:各匠常例酒資,紗機每隻常例,給發機匠酒資一錢,二月朔日給付四分,三月朔日給付三分,清明給付三分,三次分給,共足一錢之數。緞機每隻常例,亦給付機匠酒資一錢,六月朔日給付四分,七月朔日給付三分,中秋給付三分,三次分給,共足一錢之數。至於工價,按件而計,視貨物之高下、人工之巧拙為增減,鋪匠相安。詳請飭令,各相遵守。嗣後如有不法棍徒,膽敢挾眾叫歇,希圖從中索詐者,許地鄰機戶人等,即時扭稟地方審明。應比照把持行市律究處,再枷號一個月示儆。等情。議復前來。似應如其所請,飭行地方官勒石永遵,取碑摹遵依報查。緣批查事理,似合詳復,伏候憲台鑒核批示飭遵。等因。下縣。奉此。合行勒石永禁。為此示諭機匠人等知悉:恪遵憲禁,各安其業,毋得聚眾叫歇悞工,致乾照把持行市律究處,枷號示眾。須至碑者。
雍正十二年十二月,長、元兩邑同人公立:何君衡,王奕生,陸恆成、蔡其章、李兆昌、顧斌侯、莊思成、黃佳士、蔡在之、康長如、馬聲宣、周寧侯、黃仲安、陸季文,姚兆南、沈公揚、王商欽、沈殿臣、奚惟公、陳惟豐、莊惟章、王道生、孫在明、王惟玉、劉玉傳、李子麟、鬍子昌、朱景臣、朱聖瑞、袁載彩、謝書紳、沈時臣、錢裕林、顧儀中、蔡玉衡、何玉文、程遠功、陸扶先、金玉章,沈裕臣、吳天衡、查仲遠、陳禹凡、黃仲宣、袁公瑞、奚三省、歐賓璜、羅寧侯,唐衡如、蔡子良、徐同樣、陳文升、周方覲、陸玉衡、李天祿、吳子欽、林方州、顧惟寧、陳公安、金子加、周御竹。

詮釋

清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蘇州城內的機匠不堪忍受資本所有者的殘酷剝削,爆發了一次大規模的罷工事件。這次罷工的影響非常大,以至驚動了中央,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使、太子太保、兵部右侍郎等當朝大員都極為關心,直接或間接地參與了此次罷工的處理。
從碑名來看,“機匠”,即機織工人;“機戶”,即作坊主;所謂“叫歇”,是蘇州方言,即高喊停工的意思,當“罷工”這個詞還沒有出現的時候,在蘇州絲織業行會的機房裡,已經有機匠因為不滿機戶的剝削,要求提高工資改善待遇,而拍案高喊歇工。於是,叫歇就成了蘇州特有的在絲織業行會中“罷工”的代名詞。明朝中葉以後,玄妙觀是紡織工匠聚集之所。當這裡的“叫歇”聲此起彼伏響成一片的時候,機戶與地方官吏的利益無疑受到了很大的損害,他們的措施就是呈請官吏行文“永禁”,在永禁的同時也對機工的利益作了適當的讓步,被迫同意紗機和鍛機工匠在工銀之外,每人每年另加“酒資”一錢,“工價按件而計”。因此這塊碑反映了在資本主義萌芽時期,勞資雙方的矛盾、妥協和鬥爭。
此碑由機戶所立,這是資方利用官府勢力禁止織工罷工的事實,是研究中國早期資本主義萌芽的重要資料。從碑文來看,“機戶出資經營,機匠計工受值”,即作坊主經營企業並發給工人工資,工人則向作坊主出賣自己的勞動力而獲得報酬,這反映了我國傳統紡織業中出現了具有早期資本主義性質的僱傭關係。“至於工價,按件而計,視貨物之高下,人工之巧拙為增減”,這反映了計件工資和按質論價這一事實。作坊主還根據“紗機”“緞機”的只數,發酒費給操機的工匠。此外,碑文還反映了紡織工人為改善經濟待遇,要求增加工資而進行罷工鬥爭的事實。以及長洲縣府經朝廷、省以及蘇州府的批示,由蘇州府長洲、元和兩縣紡織業機戶何君衡等69人立碑嚴禁機匠“叫歇”的運作過程。

價值

這塊碑的發現,對研究明清時期早期的資本主義萌芽問題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這塊碑的發現,對於十八世紀中國紡織業中資本主義因素增長問題的研究,提供了極有力的資料,對於中國工人運動史的研究,更有重大意義。1955年,中國史學界尋找“中國資本主義萌芽說”的證據,其中呂振羽等學者認為,中國從明清之際,就已經孕育了新的資本主義因素的萌芽。這塊碑無疑提供了一個最有力的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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