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工業園區物流行業協會

協會概況


協會的性質是由在蘇州工業園區從事物流發展的企事業單位組成的地區性的社團組織(非政府非盈利組織NGO)。協會的宗旨是促進蘇州工業園區物流操作環境的進一步提升,以為物流需求方提供更最佳化的方案;協調行業內各單位的互幫互助,以提升地區行業的操作能力;制定行業內部自律規範,為政府部門以及需求方提供便利。
協會成立以來,在組織建設、研討協調、學術活動和對外交流等多個領域中取得重大進展。目前協會已經吸納了46家物流商貿企業、教育機構加入其中,組織了多次物流操作、安全、行業發展的培訓活動,牽頭進行了面對各重點物流港口的考察、對接工程,主辦了《蘇園物流》雜誌,並以協會網站為平台,為企業排憂解難、為政府上傳下達,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協會宗旨

促進蘇州工業園區物流操作環境的進一步提升,以為物流需求方提供更最佳化的方案;協調行業內各單位的互幫互助,以提升地區行業的操作能力;制定行業內部自律規範,為政府部門以及需求方提供便利。

協會任務

一、宣傳、貫徹國家及地方關於物流行業發展的各項方針、政策、法規等。研究貫徹中出現的問題,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行業發展和企業發展的需求以及合理要求,促進政企溝通,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二、研究現代物流經營管理理論、方法和實踐,推進物流行業改革與發展,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行業規範管理,為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政策等提供合理化建議;
三、強化行業自律,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促進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秩序的建立;推動行業規範運作,並進行監督考核,不斷提高行業素質和職業道德水準,提高行業社會公信度;
四、搭建供需平台,促進行業內及相關行業間資源的有效整合;客觀公正地協調解決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會員與客戶之間的糾紛;
五、收集國內外物流行業的相關資訊、法律法規、資料論文等,及時為會員單位提供全方位、個性化的信息諮詢服務;
六、加強與國內外有關經濟組織、物流團體的交流、溝通與協作,擴大綜合物流服務的深度和廣度;組織學術討論、報告會、非盈利性培訓等提高行業從業人員的專業素養,使之符合會員單位發展需求,提升園區物流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
七、通過依法出版會刊、設立網站等,宣傳、推廣本協會,評定協會內優秀單位及人物,推廣其成功經驗,提高企業品牌意識,樹立企業形象;依法參與、開展有益於提高本行業綜合實力的各種社會活動。
八、政府有關部門授權、委託的其他相關事項;
九、其他依法符合本協會宗旨之事項。

協會大事記

2009年6月3日
召開了物流行業協會第一次會員大會,確定了常務理事會成員人員名單。
2009年6月23日
經主管部門園區經濟貿易發展局的批准獲準成立。
2009年7月7日
成立了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秘書處。
2009年7月28日
取得社會事業局簽發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證件號碼“社證字第028號”)。
2009年8月4日
取得了蘇州質量技術監督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50977319-6)。
2009年8月13日
取得了中國工商銀行簽發的開戶許可證(賬戶號“1102020309000317090”)。
2009年10月12日
蘇州工業園區物流行業協會成立大會暨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在園區管委會現代大廈牡丹廳召開。
2009年10月20日
拜訪蘇州工業園區外商投資協會,借鑑協會運作經驗,加強外聯網路。
2009年10月23日
完成了《關於綜保區並單申報的調研》報告。
2009年10月21日
順利召開了協會的第一次培訓活動:安全培訓。
2009年11月18日
舉行綜保區場站業務操作流程培訓。
2009年11月19日
由蘇州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普洛斯(蘇州)物流園開發有限公司、園區物流行業協會聯合舉辦的蘇州物流園第二屆消防運動會在蘇州工業園區物流中心隆重召開。
2009年12月29日
蘇州工業園區物流行業協會網站成功上線
2010年1月12日
出版了蘇州工業園區物流行業協會的刊物:《蘇園物流》創刊號
2010年1月12日
蘇州工業園區培訓中心唐皓主任一席親臨我協會進行企業2010年的培訓需求調研活動。
2010年1月16日
蘇州工業園區物流行業協會2009年工作總結暨2010年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順利召開。
2010年3月12日
舉行物流協會會員單位的“用工荒”調研
2010年3月27日至5月23日
倉儲管理員培訓,經過會員的推薦,園區物流協會就“2010年蘇州工業園區緊缺人才培訓項目”向園區培訓中心申報了倉儲管理員培訓需求,通過了審批,並順利完成培訓發證工作。
2010年4月27日
為實現“平安世博”,協會特邀請會員單位蘇州航港物流有限公司,舉行“虛擬空港”、“區港聯動”業務模式介紹會,以供會員單位多種選擇。
2010年5月7日
組織參加由園區經發局發起的“應對世博,蘇州工業園區進出口物流對接會議”,部分協會代表在會議上介紹各自在應對世博安保、確保通關效率方面的經驗和做法。
2010年5月18日
協辦舉行“綜保區相約明天”聯誼會,為綜保區相關企事業單位單身男女提供相識機會。
2010年5月19日
組織參加“第四屆中國(蘇州)國際物流與供應鏈合作發展高峰論壇”。
2010年5月24日
協辦舉行園區地稅局對物流園國際運輸勞務免徵營業稅政策宣講會。
2010年6月2日
增進協會與港口之間的交流,加強對太倉港的了解,舉行參觀考察“太倉港”動。
2010年8月2日
組織蘇州吳淞江內河多功能港區項目調查活動。
2010年8月26日
協辦舉行蘇州工業園區物流行業協會-海關專題沙龍會議(“共創園區物流美好明天”蘇州工業園區首屆物流沙龍)
2010年9月19日
應對會員企業關心的綜保區二線系統上線問題,舉行調研與培訓工作。
2010年10月27日
根據園區緊缺人才培訓項目計畫,製作了第三方物流客服培訓方案
2010年11月13日
蘇州工業園區物流行業協會2010年年會暨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在陽澄湖蓮花島舉行
2011年12月15日
與蘇州工業園區綜合保稅區管理辦公室、蘇州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共同承辦“如何加強園區綜保區和物流園建設”大型研討會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協會名稱:蘇州工業園區物流行業協會(英文:SIP Logistics Association 中文縮寫:蘇園物協;英文名稱縮寫:SIPLA)。
第二條協會性質:蘇州工業園區物流行業協會是由在蘇州工業園區從事物流發展的企事業單位組成的地區性的社團組織(非政府非盈利組織NGO)。
第三條協會宗旨是:
1. 促進蘇州工業園區物流操作環境的進一步提升,以為物流需求方提供更最佳化的方案;
2. 協調行業內各單位的互幫互助,以提升地區行業的操作能力;
3. 制定行業內部自律規範,為政府部門以及需求方提供便利。
第四條協會提供資訊及專業化的第三方、第四方物流服務。
第二章任務
第五條本協會的任務如下:
1. 宣傳、貫徹國家及地方關於物流行業發展的各項方針、政策、法規等。研究貫徹中出現的問題,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行業發展的需求以及合理要求,促進政企溝通,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2. 研究現代物流經營管理理論、方法和實踐,推動物流行業改革與發展,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行業規範管理,為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政策等提供合理化建議;
3. 強化行業自律,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促進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秩序的建立;推動行業規範運作,並進行監督考核,不斷提高行業素質和職業道德水準,提高行業社會公信度;
4. 搭建供需平台,促進行業內及相關行業間資源的有效整合;客觀公正地協調解決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會員與客戶之間的糾紛;
5. 收集國內外物流行業資訊、法律法規、資料論文等,及時為會員單位提供全方位、個性化的信息諮詢服務;
6. 加強與國內外有關經濟組織、物流團體的交流、溝通與協作,擴大綜合物流服務的深度和廣度;組織學術討論、報告會、非盈利性培訓等提高行業從業人員的專業素養,使之符合會員單位發展需求,提升園區物流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
7. 通過依法出版會刊、設立網站等,宣傳、推廣本協會,評定協會內優秀單位及人物,推廣其成功經驗,提高企業品牌意識,樹立企業形象;依法參與、開展有益於提高本行業綜合實力的各種社會活動;
8. 政府有關部門授權、委託的其他相關事項;
9. 其他依法符合本協會宗旨之事項。
第三章會員
第六條會員的產生
名譽會長:凡在行業內有所成就或對協會有特殊貢獻之國內外人士、機構或團體的主要領導人,由理事三人以上推薦,經理事會通過後可聘為本協會名譽會長。
會長一名、副會長5名、從會員中選舉產生。(級別根據對協會貢獻確定)。
理事會9名,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及兩名會員組成。其中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組成。
秘書處由副會長單位指派本單位人員任職
秘書長由會長委任
第七條會員資格
1. 對象範圍:在蘇州工業園區內註冊或在蘇州工業園區內從事與物流發展相關的企事業單位。
2. 依法註冊、守法經營,資信狀況良好;
3. 無重大不良記錄;
4. 在園區內具有實際操作的業務且具有良好的經營業績、完善的管理制度;
5. 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第八條會員入會程式
1. 由協會內至少一個會員單位推薦,提交正式的入會申請書並加蓋公司公章和入會資料(包括營業執照複印件、法人代碼複印件、會員登記表)一併遞交協會秘書處;
2. 直接或在網上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
3. 由秘書處對其入會資格審查後提交理事會討論通過;
4. 由秘書處頒發會員證書和牌匾。
第九條會員義務
1. 遵守協會章程、公約,執行協會的決議;
2. 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3. 按時間向協會提供企業的基本情況(包括會員情況調查表)、經濟指標月報、主要產品產量月報等統計資料;
4. 參加和支持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承擔本協會委託的工作;
5. 理事會賦予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會員權利
1. 出席會員大會,優先、優惠參加協會主辦的培訓、研討會、國外考察交流、展覽會等活動;
2.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 有表決權和監督權;
4. 及時免費獲得最新政策信息,國內外行業資訊;
5. 可諮詢本企業發展情況,免費獲得協會專家不定期顧問服務;
6. 理事會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會員管理
1. 由協會秘書處管理會籍,會員入會後立即輸入會員資料資料庫;
2. 協會應經常與會員保持聯繫,了解會員情況,幫助會員解決問題和向有關部門反映會員意見,提供信息、諮詢等多方面服務;
3. 協會應深入會員單位徵求意見和建議,密切雙方關係,每年訪問不少於四分之一會員單位;
4. 協會每月免費向會員寄發協會刊物,在協會網站和刊物中通報協會工作和活動,報導業界動態,傳達上級指令;
5. 協會對主動與協會保持聯繫的會員實行參加活動優先,活動收費優惠;
6. 對協會作出貢獻的會員或個人,由部門推薦報秘書處或理事會批准,可視貢獻大小分別給予通報表揚、嘉獎、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7. 對違反協會章程和其他規定的會員,可視情節輕重報秘書處,經理事會批准,分別給予通報批評、停止服務、警告、取消會員資格等處分;
第十二條其他須知
1. 會員入會前應仔細閱讀協會章程與會籍管理辦法,了解協會的基本情況及會員權利與義務;
2. 根據企業自身實際情況確定自己所希望取得的會員級別,並在備註中聲明;
3. 協會與會員的聯繫實行聯繫人專職負責制,聯繫人有責任將協會提供的各種信息向負責人轉達,離崗時必須委託專人代理,以免出現信息疏漏,影響企業整體利益;
4. 會員單位遷址或發生人員變動,務必及時通知協會,以保證信息暢通;
5. 如需要協會支持或聯合組織活動,請提前一周通知,會員的要求將在一周之內得到反饋;
6. 會員希望變更身份必須提出申請報告,申請成為理事或常務理事需經過會員大會或理事會通過;
7. 歡迎會員單位用贊助性會費支持協會工作;
8.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或言行有損本協會聲譽,經會員檢舉及監視查明屬實者,經理事會通過予以警告、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予以除名,並經會員大會追認;
9. 會員退會,已繳納之各項費用,不予退還。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三條會員大會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1. 指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2. 確定協會宗旨、工作方針,制定和修改物流行業的行約行規;
3. 審議秘書處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
5. 選舉和罷免理事;
6. 推選名譽會長,聘請協會顧問;
7. 負責召開會員大會或年會;
8. 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第十五條理事會每屆任期兩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過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六條秘書處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理事會負責。
第十七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1. 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2. 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3. 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4.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5.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6.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7. 領導本協會開展工作;
8. 制定本協會內部各項管理制度;
9.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理事會必須三分之二以上秘書單位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得到理事單位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理事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取通信形式召開。
第二十條常務理事
常務理事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幕期間行使第十七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在工作其他情況下,召開理事會議,研究決策日常重要緊迫事宜。理事會議的範圍為:常務理事、理事和秘書長。
第二十一條秘書長
協會秘書處設立秘書長一名,由會長會指派。
第二十二條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 在行業內有較大的影響;
3.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但特殊情況經理事會批准可兼職擔任;
4.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6.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三條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四條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兩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的,須經過會員代表大會的三分之二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五條會長行使以下職權:
1.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2.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 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4. 指派秘書長
第二十六條副會長行使以下職權;
1. 執行會長交辦的工作;
2. 協會閉會期間,為協會工作負責;
3. 參與研究和制定協會工作方針。
第二十七條秘書長行使以下職權:
1.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協調各分會及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提名副秘書長及分會和實體機構組要負責人,提交理事會決議,並有表決權;
4.決定分會和實體機構專職人員的聘用;
5.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經費來源
1. 會費
2. 捐贈;
3. 政府資助;
4.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 利息;
6.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經費支出包括:
1. 開展業務活動,舉辦會議及日常辦公費用;
2. 本協會專職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補貼;
3. 其他為會員利益及本協會所需的正常開支。
第三十條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一條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二條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人代表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四條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條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六條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並由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後生效。
第三十七條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十五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備案,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八條本協會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決議。
第三十九條本協會終止決議須經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備案。
第四十條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方面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一條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二條本協定終止後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的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經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構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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