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東地區

藏東地區概況

藏東昌都地區

昌都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自治區所轄七個地區(地級市)之一,地處橫斷山脈和三江(金沙江、瀾滄江、怒江)流域,位於西藏東部,處在西藏與四川、青海、雲南交界的咽喉部位,是川藏公路和滇藏公路的必經之地,也是“茶馬古道”的要地。以昌都為中心,東與四川省相望,東南面與雲南省接壤,西南面與西藏林芝地區毗鄰,西北與西藏那曲地區相連,北面與青海省交界,西望西藏自治區首府拉薩,處在商貿往來的樞紐地位,素有“藏東明珠”的美稱。

東部三縣

察隅縣位於西藏自治區東南部,林芝地區東部的伯舒拉嶺地帶,屬喜馬拉雅山與橫斷山過渡的藏東南高山峽谷區。東臨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德欽縣和昌都市左貢縣,南面與緬甸和印度接壤,西與墨脫縣相鄰,北與昌都市相接。面積31659平方公里(2003年)。耕地面積3.5萬畝,森林面積864萬畝。總人口25823人(2003年)。轄3鄉3鎮。[1]2005年,察隅縣實現國內生產總值17625萬元。

波密縣,位於西藏自治區東南部,是西藏商品糧基地縣之一,是出口菌類松茸、羊肚菌的重要產地之一,境內海洋型冰川發育極好,有著名的卡欽、則普、若果、古鄉等冰川。

波密縣位於西藏自治區東南部,帕隆藏布河北岸。地處東經94度0007-96度3004,北緯29度2106-30度4026。全縣總面積16578平方公里,318國道從縣中心穿過,距自治區首府拉薩市636公里,距林芝地區政府駐地林芝縣八一鎮230公里,距昌都市八宿縣217公里。 1959年成立波密縣委。地處喜馬拉雅山脈東段北麓。為沖積平原。最高峰明朴不登山,海拔6118米。

墨脫在喜馬拉雅山脈南麓,與印度毗鄰,意為“隱秘的蓮花”,“墨脫”一詞在藏文中是“花”的意思。墨脫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自治區林芝市(2015.04獲批設立)下轄的一個縣,位於西藏東南部,雅魯藏布江下游,平均海拔1200米[1],最低海拔115米。面積31394.67平方千米,耕地面積2萬畝,森林面積3200萬畝。截至2011年,墨脫縣轄1個鎮7個鄉(含1個民族鄉),60個村。境內的居民主要為門巴族和珞巴族。[1]雅魯藏布大峽谷主體段都在該縣境內。

歷史沿革

昌都市坐落在群山懷中,它被稱作從四川和雲南入藏的門戶。昌都是藏語,其意為“水匯合處”。扎曲和昂曲在昌都相匯為瀾滄江。這也是昌都這一名稱的由來。

昌都古稱“康”或“客木”,以區別於衛、藏、阿里等地區。昌都具有悠久的歷史,1977年和1980年相繼發現的新石器時代遺址——昌都卡若遺址和昌都小恩達遺址表明,早在五千年以前,昌都就已有人類繁衍生息,並已形成了初級村落。當地的居民已開始種植易於生長的穀子,飼養適應性廣泛的家畜豬,同時也以狩獵狐、青羊、馬鹿等作為補充。昌都的察雅一帶是藏族史詩《格薩爾王》中《槳巴》所記述的格薩爾與“炯巴”人為爭奪食鹽而發生交戰的地區。按照藏族傳統的地理概念,這裡同時是“朵康六崗”中的察瓦崗,系有名的產鹽之地。考古發現與實地調查,也可以發現不少當地居民傳說是“炯巴”人留下來的石牆、石階等建築遺址。

吐蕃時期(公元7-9世紀),昌都是著名的“東女國”和蘇毗王國的所在地。據《舊唐書》第一百九十七卷《南蠻西南蠻傳》 記載:“東女國,西羌之別稱,以西海中復有女國,故稱東女焉。俗以女為王。東與茂州、党項接,東南與雅州接,界隔羅女蠻及百狼夷。其境東西九日行,南北二十二行。有大小八十餘城,其王所居名康延川,中有弱水南流,用牛皮為船以渡。”我國著名藏學家任乃強先生考證也稱,今昌都一帶為東女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今日在昌都還可以看到吐蕃東女國和蘇毗王國文化的痕跡。
公元13世紀,元朝將西藏歸於中國版圖後,在昌都和四川甘孜設定了朵甘思宣慰司都元帥府。明朝時西藏佛教格魯派興起,其影響逐漸深入康區,在昌都形成若干呼圖克圖--大活佛轉世系統。明朝政府在此設定了朵甘都指揮使司,委任各地的部落酋長和各大頭人與寺廟的大喇嘛管理。明(1368-1644年)末蒙古和碩特部固始汗白利土司後,昌都也受固始汗的統治。

清朝(1616-1911年)在這個地區封委了一些大活佛和土司各轄其地,受駐藏大臣和達賴喇嘛的管理。清朝還在昌都設立了糧站,委派糧台、游擊等文武官員駐守昌都,並從四川、雲南派有制兵130名駐紮昌都,傳遞諭旨奏摺,保護昌都寺大活佛和糧台。清末趙爾豐在昌都地區的一些地方實行改土歸流,昌都地區改稱川邊。

民國(1912年)以後,是西康省的一部分。

1918年西藏地方政府將其改稱為朵麥地區,設立了“朵麥基巧”,劃昌都為25個宗。
1950年10月19日,成立了昌都地區人民解放委員會,並下設3個管轄區,即昌都解放委員會直轄13個宗、三十九族地區第一辦事處所轄10個宗和波密地區第二辦事處所轄3個宗及鹽井、察隅共28個宗,直屬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管轄。

1955年西藏藏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成立後,昌都地區則劃規其管轄,1960年初設昌都地區行署。地區行署駐昌都鎮。

地理環境

氣候

昌都屬高原亞溫帶亞濕潤氣候。夏季氣候溫和濕潤,冬季氣候乾冷,年溫差小,日溫差大。年平均日照數為2100—2700小時,年無霜期46—162天,年降水量為477.7毫米,集中在5—9月。常見的自然災害有霜凍、雪災、冰雹。

昌都的氣候以寒冷為基本特點。由於受南北平行峽谷及中低緯度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響,具有垂直分布明顯和區域性差異大的特點。日照充足,太陽輻射強;日溫差大,年溫差小;降雨集中,季節分布不均,蒸發量大,相對濕度小。昌都地區山脈河流的南北縱向排列有利於暖濕氣流的南北輸送,峽谷高差懸殊,氣候垂直變化大於水平變化。

昌都平均海拔在3500米以上,空氣稀薄,年平均氣壓和每立方空氣中含氧量僅有平原地區的2/3。日溫差大,年溫差小,氣溫偏低。昌都地區各地年平均氣溫為2.4℃—12.6℃。降雨集中,季節分布不均。5—9月的降水量在182.3—538.2毫米之間,占全年降雨量的77.9%—95.8%。10月至次年的5月降水量為19.6—102.6毫米,僅占全年降水量的4.3%—21.2%。蒸發量大,相對濕度小。各地的年蒸發量在1325.3—2617.2毫米之間,地處怒江河谷的八宿年蒸發量最高,為2617.2毫米,是年降水量的10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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